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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1章 约翰·迪林杰 第1182章 五女闹法庭!(求月票!)(1 / 5)

二哥为我准备的这个房间,绝对安全得如同堡垒一般,且不说整个收押所里面布置得天罗地网,就单单这三个恐怖级的家伙,就已经抵得上一个警队了。

我对这三个人很是好奇,他们身上的故事,他们的身份,让我深为着迷。要是平常,我根本就不可能和他们有任何的交集,但是现在,我们同处一室,有没有别的事情,所以我完全可以心无旁骛地听他们讲故事。

这些故事,听得我神魂激荡。他们说的时候,很是冷静,怎么杀人,怎么动手,怎么离开,有条不紊,这些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家常便饭了,但是很多事情我是第一次知道,毕竟我和他们的生活完全不同。

他们的故事听起来很过瘾,而他们对待我的态度,也随着我们的聊天变得松弛了起来,不像我刚进来的时候那么紧张。

“柯里昂先生,这一次有可能会被判刑,你知道吗?”薯条提醒我道。

我哈哈大笑:“判就判吧。我管不了这么多了。和你们比起来,很多人的生活实在是太平稳了。美国像你们这样的人,不多了,伯班克党有你们,是幸运。”

一番谈话下来,我对这三个人印象很好。

”柯里昂先生,也不能这么说,在美国,像我们这样甚至比我们还要厉害的人,还是很多的。别的不说,这个收押所里面就有一个家伙,这家伙绝对是美国一两百年来少有的犯罪天才!”薯条的话,让旁边的刀疤和魔术师都笑了起来。

在我的心目中,这三个人就已经是顶级杀手了,竟然还有人比他们厉害,而且就在这里,我变得兴奋了起来。

“晚饭时间!”就在我们谈得正投机的时候,门外响起了狱警的吼声。

“好了,吃饭完了。吃完晚饭还有一段放风的时间。柯里昂先生,你要是不想去,我们可以把吃地给你送回来。”薯条站起身来对我说道。

“不用了。我正想出去走走了。这可是一个参观地好机会。”我笑着走向了门口。

从里面出来。薯条三个人对我铁山保护。周围地房间里面也都放出来了一个个囚犯。这些人从身上穿着地衣服就能够看出来身份。那些像我一样穿着平时在外面穿着地衣服地人。无疑都是有案子还没有审理暂时收押地人。而那些穿着棕色囚衣地人。是被提起公诉基本上可以定罪地人。而其中那些穿着囚衣手脚上带有铁链地人。是重犯。

这些人。在狱警地看押之下。除了牢房。进入了一个大大地食堂。

这些人排着队经过窗口。从里面接过一份一份地食物。然后坐在旁边地桌子上低头狼吞虎咽。

吃饭地时候。乱得很。那些身强体壮地人。会欺负那些不是他们对手地犯人。把他们地食物抢过来放到自己地盘子里面。还有地人没吃多久就打架。然后狱警跑过来用电棍乱击。里面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这样地事情。在这里是习以为常地事情。大多数地时候。狱警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想在监狱里面生活,是十分需要头脑的。这里面都是一帮亡命之徒。彼此之间拉帮结派,如果你混得不好,站错了队伍,那他们能够整死你。这里绝对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不过那帮家伙对我倒是很敬畏,当我和薯条他们三个人出现的时候,很多人都自动让开。我们四个人来到了窗户旁边,里面的狱警并没有把一般犯人吃地那些东西发给我们,而是从后面特意拿出了几份特别的食物。

比起一般犯人的饭菜,我们吃得东西可就丰富多了。有肉有酒。看得那帮家伙两眼发直。

我端着盘子,想找个地方坐下来,这么一打量,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食堂里面,其他的地方都挤满了人,唯独左侧的一张桌子上面做了一个人。这个人背对着我们,穿着一件棕色的囚衣,在那里埋头吃饭,周围没有人敢去和他拼桌子。

“那家伙是谁?”我指了指那人。

“那个就是我跟你说的美国一两百年才出现的犯罪天才。”薯条笑了起来。

“走。我们到那边吃。”我笑着走了过去。

薯条三个人跟着我。我们大摇大摆走到桌子跟前,座了下来。

对面地那家伙微微一愣。然后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没有任何的表情,低着头继续吃饭。

他吃的那些东西,无非就是硬面包和一些汤水,但是他吃得很香。

我坐下来,打开了酒瓶,倒了一杯红酒。浓郁的酒香随即飘了开起,周围的那些犯人全都勾这头往这边看。

我倒了一杯酒,然后放在了那人的面前。

他没有料到我会有这样的动作,为之一愣。

我微笑着耸了耸肩,意思是我请他喝酒。

他看了看我,疑惑了一下,又看了看那酒,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抓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把被子里面的红酒喝完,脸上露出了十分享受的表情。

我没有说话,又给他倒了一杯,那家伙咕嘟咕嘟又一口气喝完。

就这么一个倒一个喝,一瓶酒喝掉了半瓶,那家伙看着我笑了起来。

“听说咱们这里今天要住进一个大人物,想不到竟然是柯里昂先生。”他地声音,有些沙

这个人,其实长得并不是很帅,脸很长,消瘦,但是棱角分明。眉毛很低,双眼深凹,留着漂亮地小胡子,棕栗色的头发有些卷曲。身体有些消瘦,但是看得出来很灵活,最吸引我地是他的那双眼睛。一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

这个人身上,有一种危险的气息,一种亡命气息,或许正是这种气息,才让这里面那么多的犯人对他如此的惧怕吧。

“你见过我?”我笑了起来。

“当然见过。我不仅见过你,还参加过你的电影地首映式呢。”他笑了笑。

“你参加过我的首映式?”我睁大了眼睛。

“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与狼共舞》的首映式,我参加了。”他耸了耸肩,不像是撒谎的样子。

这就有可能了。当初《与狼共舞》的首映式是在室外,那么多民众一起观看,其中有个他,也不足为奇。

“你在印第安纳州,怎么会被关到了这边来?”我笑道。

“我这个人本来就喜欢四处游荡。在印第安纳州我抢了一家银行,抢走了2万美圆,然后在一周之内又抢劫了三家银行。后来又跑到密西根市抢了5家银行,最后被人出卖抓住了,关在密西根市监狱。”这个人说起他的故事来。心平气和,仿佛这些事情是别人干地一般。

我却看着他呆了起来。印第安纳州的银行是出了名的霸道,因为那地方本来就很乱,所以银行的保安工作做得十分的好,想从那里面抢劫,真是难上加难这家伙竟然能够从印第安纳波利斯一直抢到密西根,绝对算是天才了。而且听他的口气,如果不是被人出卖,警察根本就抓不到他。

“那你怎么又从密西根监狱跑到洛杉矶了?”我对他很感兴趣。

那人笑了起来:“很简单。柯里昂先生。你们梦工厂不是拍过一部叫《越狱》的电视剧嘛。那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我的写照。”

“你越狱了?”我乐道:“不过我听人说密西根监狱可不是越狱地好地方。”

”你说得对,那地方的越狱率几乎是千分之一,不过我成功了。我从那地方跑了出来。”他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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