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一个黄昏醒来。
接受治疗后,似乎就一直过着这样晨昏颠倒的生活。因为前期对癌细胞太过放纵,冷不丁想调/教的时候,发现这家伙已经遍插红旗耀武扬威。体力跟不上,往往吊瓶刚挂上,没过几分钟我就睡过去,再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胃部大概已经千疮百孔,食欲仿佛是上个世纪才有的东西。最开始还能抑制着恶心喝点白粥,如今连喝水都恶心呕吐。嘴唇每天都是干的,连带整个人脸色蜡黄。身上瘦得只有皮包骨,有时候自己捏捏肋下,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很久,已经干瘪。
被蒋磊带回家已经半个月,他请来医生为我做了全身检查,制订治疗方案,正式开始治疗。因为他的房子够大,大约本身也是有背景的人,所以用不着住院。私人护士照顾我的起居,医生每天被车接车送。偶尔清醒的时候我忍不住再三感叹,在生命最后的这段日子里能认识这样一个人真是太好了。
但自己很清楚,事已至此,不过是延长生命,治是治不好的。
我扶着脖子,一点点坐起,免得太快导致供血不足。上次被程远风甩了那一下,脖子也只是闪了,如今只是轻微疼痛,比起胃疼头疼,根本算不上什么。我掀开被子,走到窗口,毕竟是黄昏,夕阳的余光并不刺眼,反而有种柔和的力量。我闭上眼,静静地站了一会儿,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
接着,有人叫我的名字:“秦韵。”
我回过头,笑:“我这次睡了多久?”
“不久,整整一天。”蒋磊举举手中的碗,“我带了礼物来。”
白粥和腌黄瓜,我吃了一口,抬头笑道:“今天胃口有点好。”
他得意洋洋:“我亲手做的。”
我一脸怀疑:“就你?”
“……咳,咸菜是我切的。”他不得不说实话。
我笑着,给他三分面子,就着咸菜把粥吃完。他在旁边坐了一会儿,走到窗口,指着下面小花圃说:“我叫人在下面种了点白菜,长势挺好,打算再去逛逛,买点茄子种子回来。这么大一块地方闲着真是可惜,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我放下勺子,站到他身边。蒋磊居住的是个小别墅,带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蒋磊老嫌院子里空,据说养过一只狗,从来不栓绳子,某天被流浪的小母狗勾引走,至今未归。蒋磊被深深伤害,再不养狗,改种花,结果因为呵护过度浇水过多,花齐齐凋谢。他这才幡然悔悟,知道自己祖上也不是什么洋气人,干不来文明事,遂改邪归正,开始种菜。
于是有了这一小块菜田。
我往下望了一会儿,说:“当然去。我这几天身上有劲了,大概药效开始发挥作用,闷得厉害,出去走走,正好顺道去看看我跟你说的那两样东西。”
他一愣,面色稍沉:“我说,那都没谱的事,你别胡思乱想,安心治病。”
“也就是说过去就过去了,我自己看过了,自己放心。”我说,“你不是给我忘了吧。”
他眉头紧皱看了我半晌,气呼呼收了碗出门,临走给我丢下一句。
“忘了!”
其实没忘,我知道。第二天用不着挂吊瓶,我早早起床,七点半就坐在客厅等着吃过早饭出门。他被我弄得没办法,见我如此配合连早饭都肯吃,只能打电话联系对方。我心情一好,早饭也有了食欲,吃了两碗粥。可惜吃了之后没等出门,都吐了出来。混着血,格外带劲。蒋磊见我这样,刚想叫我好好在家养病,我把嘴一擦,发号施令:
“出门!”
“你可真是不要命。”他换挡,踩油门,发泄一般。
我整整安全带,笑道:“我也想要啊,但是得有人给啊。”
他斜了我一眼,没做声,过了会儿,问:“我那天要是没去,你怎么办?”
我知道他指的是跟程远风上演全武行那天,于是笑笑道:“那就求他给我个干脆的,直接打死我算了。”
他叹了口气:“所以我有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劝你,你是我见过的最不把自己当回事的人。”
我还是笑:“这不是,谁都有年少轻狂犯傻的时候么?”
“那你现在不傻了?”他扫了我一眼,“不想用自己的死给他沉重一击了?”
“我现在就想好好治病,能活多久就活多久。指望这种人会后悔,真是太天真了。”我调下车窗,“是不是醒悟得太晚了?”
“不晚。”他把车窗调上去,“永远都不晚。”
我们要去的,是城市的西边,而我们是从城市的东边出发,即便走最快的路也要两个多小时,跨过这个城市。我几乎把脸贴在车窗上,心里头明白,这样的车水马龙是看一次少一次了。
然后,就走到了那条我最熟悉的路。
每天早晨上班都会走这条路,高峰期堵得一塌糊涂。市政规划乱七八糟,明明写字楼林立的街道,不拓宽路面不说,竟然放纵小商贩占道经营。于是每天早晨,不仅要在车流里穿行,更要小心避让小商贩卖早点的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