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飞机上,弗莱把手里的一个棒球不停的抛上去再接住,嘴里也是不停的嘟嘟囔囔的。
“我要去纽约了,我要去看纽约大都会队的比赛了,我要去纽约了,我要去看纽约大都会队的比赛了。”
高扬被弗莱嘟囔的都烦了,他终于不不胜其烦,无力的道:“弗莱,你现在真的很像个苍蝇了你知道吗?你每天缠着我们跟你打棒球就算了,现在你又开始用语言进行攻击了吗?”
弗莱不好意思的笑道:“我只是一想到要亲自去花旗球场看一场真正的棒球赛,我就忍不住开始兴奋,抱歉老板,我不会再烦你了。”
鲍勃哈哈一笑道:“弗莱,你可是个南非人,而且是个南非白人,南非的白人不是都喜欢橄榄球的吗?为什么你会喜欢棒球呢?而且你还喜欢纽约大都会,我以为所有的外国人就算喜欢棒球,也只会喜欢纽约洋基队的,真可惜,当我知道你只喜欢棒球而不是橄榄球的时候,我很失望的。”
弗莱笑了一笑,道:“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爸爸来过一次美国,而且有人请他看了一场纽约大都会的比赛,然后我爸爸回去的时候,买了一个棒球和一个手套送给我,还有一顶大都会的球帽,所以小时候起我就迷上棒球了,只是没有其他的人肯跟我玩,我爸爸又忙,所以我只能练投球了,还有,我从小就希望能到花旗球场看场棒球赛,尤其是我爸爸死后。我就更希望能去花旗球场看一场球了。本来我以为没可能实现这个愿望的。可现在我的愿望竟然就要成真了,真像是做梦一样。”
鲍勃耸了耸肩,道:“抱歉,希望大都会能送你一场胜利。”
高扬也是拍了拍弗莱的肩膀,道:“如果你只能自己一个人玩的话,那你练得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