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听到这话, 沈美云骤然一顿,她抬头看向他,不同于以往对方笑得爽朗无害, 这一刻的季长峥眉眼深邃, 那一双眼底透着浓浓的野心,昭然若揭。
这才是真正的季长峥啊。
玩世不恭,漫不经心的皮囊之下透着杀伐果断,对于他自己要什么,向来都是十分清楚, 而且一旦确认目标之后,从不退让。
哪怕那个人是他最在乎的季明远也不行。
哪怕他们之间是自小长大的情谊也不行。
他一直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当意识到这里后,沈美云突然反应了过来, 她抿着唇,低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察觉的?”
季长峥沉默了下, 他望着轰隆隆的火车离去的背影, 突然反问道, “可以不回答吗?”
沈美云, “不可以。”
“那好吧。”季长峥沉思了下,“第一次见面。”
这话一落, 沈美云骤然抬头, 带着几分惊讶, “第一次见面?”
季长峥嗯了一声, “你当时全副武装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他当时就在想, 能有这么一双漂亮眼睛的人,她被遮住的面容底下,又是怎么样的惊艳?
“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这是沈美云奇怪的地方, 当时他们并没有互相介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透露,她更是因为第一天去猪圈报道上班,当时做足了心理建设后。
把自己全部包裹了起来,就是为了能够克服猪圈的臭味。
季长峥挑眉,他笑了笑,说了一个和问题无关的话题。
“我这人当时进部队的时候,你知道我是为什么被录取的吗?”
这沈美云还真不知道,她摇摇头。
“我当时的眼睛是在场所有最好的,而且还被驻队评为从成立到现在唯一的一双,没有任何瑕疵的眼睛。”
这意味着,他这人既适合做侦察兵,也适合做狙击手。
不止是视力好,而且还过目不忘。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那个时候还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沈知青。
只是,隐隐约约有一种可能。
直到,去见到了季明远,对方说他喜欢的人还在猪圈那边上班。
于是——
所有的真相都大白了。
这下,轮到沈美云震惊了,“这么早吗?”
“季长峥,看不出来,你这人还心思挺深沉的啊?”
真看不出来,平日季长峥在她面前,像极了一只人畜无害的大金毛,求抱求亲求举高高的那种。
完全和现实中,或者说是之前做那事的人,是背道而驰。
听到这话,季长峥顿了一下,他牵着她的手,藏在大衣底下,在来来往往喧闹的人群中。
他侧头在她耳畔低声说道,“美云,我这人不算是个十足的好人,所以,你现在就是后悔也晚了。”
这是实话。
他们结婚报告也打了。
他以为沈美云会害怕,但是哪里料到,沈美云反手握着他的手,轻笑一声,“好巧,我也不算一个好人。”
这——
四目相对。
两人相视一笑。
就仿佛是那种知己,是朋友,是最为亲密无间的人。
当一切都摊开了以后,沈美云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感情似乎更进了一步。
这让,她也没了顾忌,“那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就是你兄弟的?”
这下——
真把季长峥给问到了,他是不肯承认聪明的人,也有犯蠢的时候的。
于是,他便不说话了。
沈美云看着他耷拉着大脑袋,忍不住笑了,“该不会是那一次国营饭店吧?”
季长峥闷闷地嗯了一声。
这下,沈美云忍不住哈哈大笑,“季长峥,想不到你聪明一世,竟然也有这种时候啊!”
想不到,她是着实想不到。
眼见着沈美云笑得开怀,季长峥也不恼,他想了想,仔细回忆了下当时自己为什么会犯蠢。
他思索了下,“我当时就一心一意把你当兄弟处。”
主要是开头,沈美云给他太惊艳了。
尤其是捅许东升刀子,他现在都记忆犹新,可以说是那一刀子,一下子就让他对这个未来兄弟给迷恋上了。
这个迷恋还不是爱情的迷恋,是那种真正意义的敬佩,想要和对方交朋友的感觉。
哪怕是那个时候,他们从没见过面,季长峥也非常能确定,沈美云这个兄弟绝对能处。
毕竟,他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遇到这么合脾气的人。
只是,让季长峥没想到的是,他以为的兄弟五大粗,健壮如牛,能够倒拔垂杨柳。
但是,现实中的他兄弟——
娇小玲珑,漂亮夺目,这里面的差距,或许只有他这个当事人才知道了。
所以,以至于季长峥每次看到沈美云的时候,都忍不住感叹一句。
自己当初真是眼瞎。
竟然会把美云当兄弟,这真的不是一般的眼瞎。
听到季长峥的那些内心独白,沈美云忍不住笑了,笑得肚子疼,“马有失蹄,也正常。”
季长峥,“……”
*
送走了季明远,就等于季明远再也不用被林兰兰威胁了。
也就是说,他的安全是暂时得到了保障。
这让,沈美云和季长峥也都忍不住松口气,但是季长峥还有别的顾虑。
“美云,林兰兰那小孩儿太过诡异,你平时少和她接触,还有绵绵也是。”
这是实话。
明远斗不过对方,在他眼里美云和绵绵也是一样。
沈美云歪着头,看着他,“我晓得。”接着,她话锋一转,“不过,你不要小瞧了一个当母亲想要保护孩子的决心。”
林兰兰在怎么诡异,在她这里也没用。
因为,她是一名母亲。
她活着一天,绵绵就不可能回林家,绵绵只要不回林家,那么林兰兰骤然有千般招数,也无可奈何。
毕竟离得远不说,距离真是真正的物理攻击。
季长峥听到沈美云这话,抬手摸摸她头,“好了,知道你厉害,但是还要注意一些。”
沈美云点头,“我晓得。”
两人从火车站直接打道回府,季长峥先送了美云回家,他自己则是去准备起来,明天要上门接亲的东西。
大红花,喜糖瓜子花生红枣红包,这些一个都少不了。
而且,他身为绵绵的爸爸,还要给绵绵一份见面礼,说实话季长峥有些懊恼。
他也不知道准备什么好。
他去了百货大楼看了那些衣服,其实他发现百货大楼里面卖的成衣,其实还不如绵绵身上穿的料子好不说,更没有她平时穿的好看。
这也就导致,季长峥看不上外面卖的了。
实在是眼光被养叼了。
送人东西怎么送得比较差吧?
这让季长峥有些懊恼,他琢磨了一番后发现,还是要带着绵绵和美云一起去一趟,哈市的华侨商店看一看。
哈市到底是省会城市,而且因为和老毛子关系好,以至于哈市华侨商店那边,其实有很多进口货。
他之前去边境执行过一次任务,看到过老毛子那边的小姑娘,穿得跟个公主一样,特别好看。
还有那边的女同志也是,那种大衣特别有型。
说起来,要是有机会的话,必须带着美云和绵绵去逛一趟,疯狂地买买买啊。
沈美云还不知道,她还没嫁过去,季长峥已经在琢磨,怎么带她绵绵去买买买了。
当然,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想这季长峥还挺懂女人心的。
知道女孩子都爱买买买。
想到这里,沈美云倒是排斥嫁给季长峥了,甚至目前阶段和季长峥相处下来,很是合拍。
这样来看,对方当做一个伴侣也不错。
陈秋荷看到自家闺女的时候,眼见着她脸上挂着笑容,心里也不由得松口气。
看来医院那边没出大事。
“那边没事吧?”
她一开口就问了。
沈美云知道母亲问的是季明远,她嗯了一声,进屋取了围巾,不得不说,到了月的天气,这温度也是一天天慢慢升高的。
以前围着很暖和的围巾,如今放在脖子上,竟然会觉得热得扎脖子。
待取下来后,瞬间觉得脖子上凉快轻便了许多。
她这才详细地回答,“都解决了,季明远为了给林兰兰捡风筝,从树上摔下来了,医院检查了下没啥大问题,就是脑袋上有皮外伤做了包扎,季长峥便把季明远给送回北京了。”
这话一说,陈秋荷顿时拧眉,“长峥明儿的就和你结婚了,这个时候把他大侄子送回去,这不是你们结婚的时候,一个季家的亲人都没有了?”
在陈秋荷看来,这是不合适的。
沈美云闻言,笑了,“妈,季明远的事情有些复杂,一两句也说不清楚,您只要知道他留在这里,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就是了。”
“送走可能是唯一的办法。”
当然,这里面也有季长峥和她的私心。
只是,这些就不好和她妈来说了。
陈秋荷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生命危险?”她下意识地问道,“谁要害他?”
沈美云去桌子上,倒了一搪瓷缸的热水,喝了一口后觉得嗓子的刺痛得到了缓解。
她这才说道,“林兰兰。”
这——
陈秋荷思索了下,“就是和绵绵抱错的那个?”
沈美云嗯了一声,“就是她。”
陈秋荷听得脑瓜子疼,“这里面真是乱七八糟的,我这个老年人有些跟不上了。”
沈美云笑喝了两口后,觉得舒坦了许多,便把搪瓷缸给放了下来。
“反正您只要知道,季明远送走没有坏处就好了。”
说到这,她好奇地看了一眼,“绵绵呢?”
怎么没在家找到绵绵?
陈秋荷,“跟你舅舅一起上山下套去了。”
她收了搪瓷缸,神色温婉,“你明天要结婚了,客人肯定不少,到时候要弄些硬菜回来,外面的肉也不好买,你舅舅便说这几天多往山上跑下。”
哪怕是多猎一只兔子也好,这样明天饭桌上也能多一碗菜出来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