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查到这两套房备案的时间后,乔若星心里就觉得怪怪的。
两套房不是离婚后顾景琰变过户给她的,而是更早之前,在他们还没有闹离婚的时候。
这个发现,让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房子这种东西,不像名贵的包包,好看的衣服,是装点外形的东西,房子是能给人安全感的东西。
以前刷论坛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那种帖子。
【结婚五年,育两胎,丈夫不愿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我该不该离婚?】
【未婚夫付首付买房,他说让我出钱装修,婚后两人一起供房贷,我让他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却被他说女孩子不应该这么物质,这个婚我还要结吗?】
【还了三年房贷,才发现房本上写的是婆婆的名字,我该怎么办?】
……
诸如此类的帖子,她简直看了无数条。
当时她也有想过,要不要让顾景琰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甚至还专门去翻了婚姻法。
婚姻法告诉她,房子婚前谁买的就是谁的,当然如果另一半有意赠予,愿意加上你的名字,就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