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巷子里的一家小小的理发店里,理发店的装修风格很古早,有点像八九十年代的时候,还用火钳烧热了烫头的那个时候的风格。理发师很老了,头发都白了,拿着剪刀手都在抖。
于飞扬就这么水灵灵地把钟云瞳按到了剪发椅上,“王爷爷,给这小孩儿剪个头。”
王·Tony·爷爷摸出老花镜戴上,走过来仔细查看了钟云瞳的头发,扭头问,“剪多短?”
于飞扬缩着脚坐在小板凳上刷手机,“嗯,就随便修剪一下,只要别跟现在一样,跟被雷劈了似的就行。”
“得嘞。”
半小时后,于飞扬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嚎哭声,抬头一看,对面的镜子中,钟云瞳已经变成了一个锅盖头小孩。
黑亮的头发柔顺地贴在脑门上,边缘修得特别齐整,像是用大碗扣着剪出来的头发,也像是头上顶了个乌黑油亮的瓜皮。
于飞扬,“......天爷,什么情况?”
王爷爷有着Tony老师们一贯的自信风采,“这孩子头发多好啊,黑黑亮亮的,你看,剪出来多精神这。”
于飞扬人都麻了,先不说等下怎么给钟瑾交代,就说当下这个因为头发逝去而哭闹不止的孩子,他都没办法安抚。
抱着钟云瞳回到车上,于飞扬安慰道,
“孩子,叔叔这么给你说吧,10块钱理一个头的理发师,他一般很难理解人类语言,你倒霉是因为叔叔贪便宜。不过叔叔愿意补偿你,我打算把剪头发省下的钱给你买个帽子,你觉得这个补偿条件你能接受吗?”
钟云瞳现在一句话都听不进去,就是个哭。
她的毛发可宝贵了,每天要用鲜花浸泡的汁水清洗,还要用树木的果实榨出来的精油涂抹,养得油光水滑的。娘会把各种各样的宝石妆点在她的毛发上,她在太阳下奔跑起来的时候,全身的毛发都在发光。
现在一切都毁了,她现在看起来好像一个蘑菇。
“啊~~~”钟云瞳越想越伤心,刚才就不应该在剪头发的时候睡着的。
于飞扬揉揉头发,“要不这样,叔叔给你买个最漂亮的帽子,外加一个冰激凌,好不好?”
小瞳的大眼睛里含着一包眼泪,抽抽搭搭地哭,“不好,不要,我吃穿脆脆衣服的小鸡。”
穿脆脆衣服的小鸡是谁?于飞扬不知道,但现在的情况不容他提出任何质疑。
于是于飞扬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答应下来,“行,就这么办,走,吃穿脆脆衣服的小鸡去。”
在于飞扬满大街带着孩子找穿脆衣服的小鸡的时候,钟瑾来到了一家咖啡厅,径直上了二楼的包间。
包间装修很雅致,隔音和私密性也很好,钟瑾点了一杯冰美式,坐了一会儿,推门走进来一个人。
女人上身穿一件黑色紧身T恤,下身宽松破洞牛仔裤,露出一小截有马甲线的腰腹,高挑紧致,身材很好,脸却遮得很严实,帽子墨镜口罩全副武装。
进了包间,女人才遮下墨镜和口罩,露出明媚的五官。
她抬眼看了钟瑾一眼,冷着脸走到她对面坐下。
这是离婚后两个人第一次见面,谁也没有说话,气氛有点尴尬。
钟瑾摸了摸鼻子,“你喝什么?”与此同时,冷得跟冰山似的秋笙也同时说,“找我什么事?”
又是一阵沉默,秋笙说,“不喝,直接说事。”
钟瑾抓了一下前额的碎发,似有什么难以开口的话,俊朗的脸上笼着一层迷雾般的迷茫。
以前秋笙很迷恋他身上这股英俊又带点忧郁的气质,如今快30岁的钟瑾早没了青涩的少年气,成熟淡然的男人气质也越发有魅力。
可离了婚,秋笙对他的感觉也变了,钟瑾帅气依旧,可秋笙看到他也没了当年脸红心跳的迷恋。
她没说话,往沙发后靠了靠,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静静地盯着他,也好奇他到底找自己什么事。
钟瑾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又把凝结了冰雾的玻璃杯放回茶几上,哑声开口,“秋笙,我有个女儿。”
秋笙的大脑空白了一下,随即像是被人抡着大锤锤了心脏一般的难受。她的眼泪就这么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那么一大滴眼泪夺眶而出,从脸颊滑落到下颚处。
钟瑾拿了桌上的纸巾递给秋笙,继续说道,
“突然有个孩子来找我,说是我的女儿,基因鉴定结果也出来了,确实是的。我约你出来,就是想问问你,你知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毕竟......”
他的声音更哑了,“毕竟我也只和你好过。”
秋笙死死咬着下唇,好半天才出声,“我们在一起10年,结婚4年,我有没有孩子你不知道啊?钟瑾你是不是有病?约我出来就是为了炫耀你有个孩子吗?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当初瞎了眼我,你怎么这么臭不要脸?”
骂了几句,秋笙的眼泪又落了下来。
钟瑾伸出手,停顿一下,又收了回来,“你别这样,这事挺离奇的,孩子突然出现,我也是很意外,所以才想找你问清楚。”
秋笙抓起纸巾按在眼角,咬着后槽牙道,“我不相信你要什么都没做,那孩子能凭空出现?”
“孩子还真是凭空出现的。”话赶话的,钟瑾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秋笙不哭了,浅褐色的瞳孔直冰凉地盯着钟瑾,“钟瑾,你看我长得像不像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