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是中央对国家医保局的巡视整改情况,不如说是医保局近年来的工作成绩单:
已将44个注射剂品种纳入集中带量采购
已确立“两病”专项行动示范城市52个
国家集采已覆盖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性乙肝、高发肿瘤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主流用药65种
截至8月底,全国395个统筹地区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累计结算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亿元,基金支付亿元
29个省372个统筹地区开通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万人次。
40余种罕见病治疗药物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截至8月底,2020年新准入的95个药品在全国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
全国30个drg和71个dip国家试点城市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开展交叉调研评估工作
第四批集采已于2月份产生中选结果,5月份落地实施,覆盖45个品种;第五批药品集采已于6月产生中选结果,覆盖61个品种,10月份落地实施
人工关节集采已于9月产生中选结果,髋关节平均价格从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160亿元
截至8月底,地方共自行开展27批药品和40批医用耗材省级集采,涉及332个药品和30类医用耗材,冠脉球囊和人工晶体均已在31个省份开展集采,实现全覆盖
配合冠脉支架集采,指导外地患者占比大、现行价格低于全国中位价格的省份,配套调整冠脉手术价格,目前冠脉支架3项手术费用已调至8300元左右
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目前已在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62个地级市上线应用,总体运行平稳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对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4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目前已公布。
不折不扣抓落实,推动决策部署落地
一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管好用好“看病钱”“救命钱”。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编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发挥医疗保障在“三医联动”中的基础性作用,会同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将44个注射剂品种纳入集中带量采购。
会同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中选药品和冠脉支架质量监管,赴多个省份开展调研,了解中选产品供应情况,听取医疗机构和企业意见,确保药品耗材集采中选产品的质量、供应、使用。
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中选产品合理使用、结余留用政策落实等作出安排部署。
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二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地方抓好贯彻落实,截至9月中旬,16个省份已印发配套文件。
研究部署上线运行医保综合帮扶政策落实调度监测平台,重点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情况和待遇享受情况,截至目前,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下,住院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77%左右。
取消不可持续过度保障政策,杜绝新增待遇加码政策,截至9月中旬,15省完成省级层面基本医保政策规范清理,13省形成地方补充保障措施并转思路。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保障措施,建立工作进展季度通报机制,瞄准重点关键,加强调度督导,稳妥做好地方补充保障措施资金并转。
三是坚持“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发挥医保促进慢病早诊早治作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适当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深化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印发《深化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调度机制和政策落实调度系统,开展“两病”患者实际用药情况问卷调查,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管理服务,确保“两病”患者及时享受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出台《关于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的通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两病”专项行动示范城市活动,目前共确立52个示范城市,拟用1至2年时间开展示范活动。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纳入慢病保障范围,发挥医保促进慢病早诊早治作用,提升健康管理水平。针对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目前,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覆盖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慢性乙肝、高发肿瘤等慢性病和常见病的主流用药65种,有效降低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