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腿如何跑的过四条腿。
官道上,矮丘底下,三百骑兵持刀来回巡视,四下里是一种蹲在地上,手里的兵刃丢到一旁的叛军。
兵刃在左,活人在右。
没一会儿,钱德顺才带着前锋营的人马姗姗来迟。
看着一地的降卒,看着意气风发的长梧,钱德顺心里有些酸了。
好在长梧的态度很好,并没有对钱德顺有丝毫不敬,毕竟在品级上,钱德顺还是要比长梧高上一些的。
“报!”
“贼寇头领已被枭首,除了少数四散窜逃的之外,其余贼寇皆已弃械投降。”
叛贼看着声势浩大,短短时间之内,就聚拢了多少多少人马,可实际上叛军的战力着实不高。
其实也难怪,叛军新聚拢而来的这些人马,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农民,有盗匪,有地痞无赖,也有原本附近县城的衙役差吏,当地从贼的乡绅大族的家丁仆役。
甚至就连原先地方指挥营的兵丁士卒也掺杂在其中。
其实也难怪,在投降和死之间,世间的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投降,选择苟且偷生,在这个没有信仰,人们思想匮乏的时代,这中情况并不奇怪。
一面萝卜,一面大棒,不,还不是大棒,而是寒光闪烁的锋利钢刀,若是说出一个不字,只怕立时就有钢刀落下,叫他们尸首分离,魂归地府。
“传我将令,命盛指挥领骑兵清缴四散贼寇,不论结果如何,半个时辰之后鸣金收兵,着前锋营押解降卒,就地扎营!”徐章眸光闪烁着,看了一眼清流县城,领兵朝着前锋营的位置徐徐而去。
城头之上,看着大军忽然调转方向,朝着贼寇逃离的方向而去,一个身着绿色官袍,戴着官帽的官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松了口气。
“钱?师爷,你可知那是哪只大军?何人领兵?”清流知县想起了方才看到前锋营的大旗,不由得疑惑的问身旁的师爷。
师爷忙回道:“左近的指挥营之中,唯有淮阴指挥营的营指挥姓钱,东翁,会不会是那位钱指挥?”
清流知县深以为然的点头道:“极有可能!”
师爷看向城外的方向,又道:“咱们不认识,可李指挥肯定知道。”
师爷口中的李指挥不是别人,正是方才钱德顺领军杀到之时,点了数百人马,自城中杀出的将领。
如今这位李指挥已经和钱德顺会师,正在帮着钱德顺看守降卒,打扫战场。
清流知县不忘吩咐底下的人:“赶紧备马,本官要出城拜谢钱指挥驰援之恩。”
“东翁不可!”师爷赶忙拦住清流知县:“现如今战事尚未平定,我方虽占了优势,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东翁千金之躯,如何能够犯险。”
清流知县闻言便露出了犹豫之色。
师爷赶忙趁热打铁:“不如等城外战局平定,李指挥来了消息,东翁在出城不迟!”
“咱们不如立马准备猪羊酒菜,用以犒赏三军,聊表东翁感谢之心,也是对将士们守城的嘉奖!”师爷拱手建议道。
清流知县略略思索就同意了师爷的建议,脸上露出笑容来,世上从来就没有又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好事儿。
清流县毗邻濠州,贼寇若是想要东进,首当其冲的便是清流县,谁知道贼寇还会不会再来,手底下这些替他卖命的人可得伺候好了,不能怠慢。
清流知县满意的看着自家师爷,叮嘱道:“这事儿就交由师爷来办,定要让驰援的将士和守城的将士们都满意!”
师爷笑着拱手道:“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