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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漠驼(3 / 3)

冉宁雪摇了摇头,现在她的精神力只能用于一些感知之类的简单使用,至于精神力具现她还是使用不了

“啊!这也太久了吧!”

胖子哀嚎一声,然后直挺挺的躺在了地上,然而傻子上的高温,通过他的皮肤传到他的脑海中,烫的他蹭的一下站了起来,嘴里不停的骂骂咧咧着。

“嘘!”李琛将手指轻轻放在了嘴边,示意众人安静。

“怎么了?”江晟满是疑惑之色。

“远处有生物在靠近!”李琛仔细倾听了一会,抬头望向七点钟方向,十分肯定的说道。

闻言,众人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大概过了几分钟后,一群灰色生物慢慢靠近过来,它们对人类居然毫不畏惧。

这些生物神似骆驼,在李琛的解释下,江晟才知道这些生物名叫漠驼,是一种大灾变后基因突变的生物。

漠驼是一种十分“聪明”的生物,它的天敌都是些爆发力强,耐力不如它的生物。所以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它很容易就能摆脱天敌的追击。

因此在遇到其他生物的时候,它会先看看是啥,判断一下需不需要跑,毕竟如果是天敌的话,看见了再跑也很大几率能逃脱,如果不是天敌,那为什么要跑呢?

如果逃脱不了被追赶,它就会把头埋到沙子里,隐藏起自己来,以为这样就不会被发现,然后被天敌吃点,因此人们给它起了个外号,叫做大聪明。

李琛说他曾经听一名拓荒军说过,如果有人拿枪打大聪明,第一枪没打到,它会被吓的嗷嗷跑,过一会就寻思“刚才是什么玩意那么响?我回去看看”,然后又打它第二枪,擦破点皮,它又被吓的嗷嗷跑,过一会又寻思“刚才什么玩意打我这么疼?我回去看看”,第三次直接被打死了。

所以如果在沙漠里找不到吃的,但是却遇到漠驼,那也是可以饱餐一顿的,它的肉据说是很香,特区中有人出高价收漠驼的肉。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漠驼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它的行进速度极快,可以不吃不喝的高速前进半个月,它的速度比越野车都要快。

“这下子我们三天左右就能回到特区了!”胖子一脸兴奋的说道。

“理论上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确实能回到特区。”李琛微微点了点头道。

一只漠驼可以乘坐两人,而这里的漠驼起码有数百只,不出意外的话,拓荒军也能遇到这些生物,这样的话他们可以从大部队分出几百人,组成急行军,乘坐漠驼回特区。

最终,在他们连哄带骗下,弄到了三只漠驼,江晟和冉宁雪一只,李琛陈阳一只,胖子自己一只,黑炭则是在天空中化作一道残影开路。

大聪明漠驼,晃着灰色的脑袋,像发了疯一样,甩开四只大蹄子在沙漠中狂奔,坐在上面的江晟只感觉一阵颠簸,出于无奈他只能紧紧的抱着冉宁雪的腰,生怕一个抓不稳就被甩下来。

也不知道李琛这个货,是怎么忽悠这几个大聪明的,都给忽悠瘸了,这简直是撒丫子狂奔,拼了老命了啊,照这个速度下去,估计自己很快就能回到特区了。

然而他没注意到,冉宁雪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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