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弥陀佛。
利曜扬笑笑,带着浓重烟味及枪茧的手亲昵地捏过他脸皮──如同少时那般。「寄给你的胶原蛋白全吃了?瞧你这皮肤,竟比以前还嫩。」
xx咧,还以为那是老爹爱心,亏他感动一把,成天当圣药吃,搞半天是黄鼠狼送的年礼!「谁跟你讲的这事?」
利曜扬搁下手,嘴角一撇笑意始终维持得极是完美,从以前张狂又目中无人的笑法,变得内敛沉定,充满各种意味,叫人领会不出。「那医院里,八成都跟我们帮派有关,想知道捐肝者是谁,易如反掌。」
安掬乐:「事业做这么大,怎不随便去抢一个患者的肝?」
「我想趁机试试谁对我最有情有义……到底还是家人。」利曜扬轻叹,也不知真感伤还假感伤,又道:「听说你想去疤?左手腕的疤?怎回事,说给扬哥听听?」
「干你屁事。」安掬乐甩开他手,当即把两手都插入口袋,摆出防备。「我约了人上床,老子为你这肝活活憋了两个月,放我去找人通乐,不过分吧?」
利曜扬俯首。「何不找老熟人帮你……嗯?」
他这声「嗯」,贴在安掬乐耳边,引起一阵鸡皮疙瘩──完全是恶心的。若不是看在两人还有亲戚情分在,安掬乐能直接踹他一脚。「我讨厌你身上的烟味和古龙水味,还有你那身西装,暴发户、没品味。」
利曜扬当年还只是看场小混混时,就爱装屌,偏偏搭得很烂,俗到不行。安掬乐数度看不过去,掏钱给他买衣,帮忙配搭。
如今,他身上西装是armani,鞋子是ferragamo,手表是劳力士,钱是堆足了,但本质里那股土匪气依旧犹存。
「你令我体会一个道理。」安掬乐一脸同情。「名牌并非万灵丹,烂人穿了lv,还是烂人,只是变成穿着lv的烂人;王八即便穿金带银,也一样是金王八、银王八,不会成为玄武。」
后方手下一听,都有点火起,反倒利曜扬一点不气,旁人谁要敢这般讲,戳他痛处,他直接一枪砰了他,他的小乐永远是例外。「要不你回来帮你哥配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