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牙?小的?你是妖怪?”
“算、算是残魂,平安时代大妖彭侯(《搜神记》和《今昔百鬼拾遗》均有记载)的残魂……”
“彭侯?”林玨愣了一下,“还真有这种妖怪?”
“也不算妖怪啦,用主人你们人类的话来讲,算是近亲变异的狼狗。”青牙试图解释它的来历,“所以才长了五条尾巴。”
“人类?狼狗?你还懂得不少咧!”林玨冷笑起来。
青牙一听,心头慌得一逼,连忙继续解释道:“不不不,我懂得不多主人,我很笨的,要不是当初我吞了这、这个魂金,我也不会产生灵智。”
“魂金?”
“就、就是我现在这副身体,我吞它的时候,它的形态类似流动的金水,后来我渐渐生出灵智,再后来我接触的信众多了,也就懂得越来越多人类的知识,于是就给当初的金水起了个名儿,叫!”
“你倒是很会取名啊!”林玨皮笑肉不笑地赞了青牙一句,“不过看你现在的模样,这魂金当初应该很大一坨吧?”
“也没多大,就刚才主人打碎佛首,头一次看到我那么(拳头)大。”青牙继续竹筒倒豆子,“我现在的样子不过是魂金可以膨大或缩小变化外观的特性所造成的。”
“噢?那魂金本身有多重?”
“不知道,我目前这种状态还没称过重量……”
“那你变回拳头大小,我掂量掂量。”林玨发号施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