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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剑三]琴秀_第16章(2 / 4)

东西就摆在李寻欢的院子里,李寻欢在一边给她们指导,两人先是磕头换帖,之后同饮血酒,最后又对天盟誓,这就完成了仪式,正式成了金兰姐妹。

拜了关公后,龙婉拉着林诗音认真道:“今后诗音妹妹就是我的亲妹妹,妹妹但有什么事情,只管找姐姐。”

所以,如果李寻欢真敢做对不起林诗音的事情,那就别怪她手下不留情了。

而在一边含笑看着这对新出炉的姐妹俩执手谈笑的李寻欢突然觉得背后一冷,全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龙婉为什么会知道综武侠,其实第四章有说的,不过好像大家都没注意到,把那段贴一下——“这么算来,这大启朝要在她原来世界的历史上,倒该是明朝年间了——虽然龙婉是个生活在游戏里的人,但她能从玩家的游戏号追根究底的找到这些玩家的电脑,还能跟着一起浏览他/她电脑里正看着的网页电视之类的,所以对于二十一世纪,龙婉的了解也不比其他现代人少。”——所以,她知道什么,取决于其他玩家都在玩游戏的时候又看了什么——小电影也是有的哦……

其实说到金兰姐妹和手帕交的时候,我真的是不忍直视啊(窃笑)

上百度:

手帕交:意指关系亲密、友情深厚的女性朋友。其意等同于闺蜜。在中国上流社会中,女子通常以“”精神恋为主发生同□□恋“”的情况,如小姐与婢女之间、贵族女子朋友之间等。一般相互喜欢的两个女子为表心意,通常会结拜金兰姐妹,这两个女子就被称为“契若金兰”也称“手帕交”。

金兰姐妹:流行于广东广州、顺德、南海、番禺等地。据史载,这些地区的少女,二人或多人结为异姓姐妹者,称为结“金兰契”。她们相互依恋,誓不肯嫁人,即使嫁人,亦必久居娘家而不落夫家。有的被迫在夫家暂住数日,但严密设防,百般抗拒,不与丈夫同寝处。甚至有欲加害于强迫成婚的丈夫,致其于死者。结契者,情同夫妇,誓不相负,也有富于积蓄,而择“嗣女”以继承其财产者。以后,其嗣女复结一金兰契,如血统之关系。此俗以顺德最盛,不仅具有同性恋之性质,且与“不落夫家”亦有直接关系。此种女子,称为“自梳女”。

所以啊,写上面那段的时候,我其实想到的是李寻欢又一次亲手把自己的老婆送人了……

第17章任务

自从龙婉和林诗音义结金兰,她们两人的来往就越发的多了,龙婉也请林诗音到家里做客过,不过更多的时候,她们是在李府或者外面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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