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草草的吃完,老人家提着一袋子煮好的蛋让他们带在路上吃,张朝封两眼放光,杨越却只拿了两个。三人逃出了罗家凹,上了车,一路往回走。
杨越把鸡蛋给了司机,然后问张朝封,“你觉得这四个怎么样?”
“中规中矩吧。”张朝封道:“罗家两个堂兄弟,一个木讷,不是我的菜,我不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堂弟罗熙吧,嘴巴大,但是浮夸,不实在。比起他来,我更喜欢昨天那胖子。其余的两个也比较平庸,混两年等死的货,没什么亮点。”
杨越微笑不语,张朝封看了他一眼,“怎么?你的标准不会那么低吧?”
杨越摇头,“再看看吧!”
他心里倒是对罗龙有好感,踏实,能干。
而且有追求!
杨越注意过,罗熙是个摩托车迷,他外婆家的房子都贴满了摩托车的海报。村里人都说他勤快,能挣钱。不仅进过厂,还养过鱼。属于完全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那种底层奋斗型的人。杨越对这样的人很钦佩。更何况是这种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惜牺牲自己生活条件的。
七八千买一部摩托车……
在这穷乡僻壤,这不仅是奢侈,那更需要勇气。
他对罗熙的印象概括起来三句话:能吃苦,能奋斗,有目标。
一旦把这样的人送进部队,给他灌输几天集体荣誉感,那就是一个天生的打手。
放哪都是最锋利的小刀。
这个兵,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