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冲他点了点头,慢慢地走了过去,目光顺带打量着周围玩家,几个年轻人正在吧台里说笑,其中一个兽人战士裸露胸膛上,还有个跟骷髅旗上相同的纹身,估计就是老板吧。
我走到夜色无边面前,桌上已经摆着两个酒杯和一瓶红酒,夜色无边一把拉我坐了下来,笑着对我说:“怎么样,哥们,这里感觉不错吧?”
“还好,还好……”我打着哈哈应到。心里暗暗嘀咕着:黑漆妈乌的,好个鸟啊,我的审美观可是很大众化的,对特别新鲜事物保持中立态度,象这个地方,我不欣赏,也不贬低。
“呵呵,”夜色无边笑着对我说:“看你这样子,就知道现实里也没到过这种地方。这是我一朋友开的,他在现实里是搞摇滚的,喜欢玩儿死亡音乐跟重金属,前阵子乐队不景气,被我拉到游戏里后,居然把一票弟兄都带进来开酒吧,这家酒馆就是他们乐队里几个人的杰作。你看看是不是很有些摇滚风格?”
靠,我说怎么这么怪呢,原来如此,在咱的印象中,凡举搞摇滚的就与吸毒和滥交这两样扯不清楚,虽然他们弄出来的音乐,有时候的确可以让人热血沸腾,但是对于此道中人,咱可没兴趣深交。
察觉到我那丝不以为然的眼神,夜色无边又笑了笑,拿起杯子浅饮了一口说道:“其实我这几个哥儿们全都是音乐狂热爱好者,思想上自然有些跟常人不一样的想法,不过除此以外,这几个可是正经八百的好青年,要不然我也不会跟他们来往了。前些日子他们的贝斯手不知从哪里沾上了吸毒的毛病,被另几个抓起来打了一顿,硬逼着把毒给戒了。后来进了天地,几兄弟也算是有了个打发时间的地方,也算是给社会解决一疑难问题吧。”
我听到这话,也跟着笑了起来。其实说实在的,不管是什么职业总会有各自的特色,特别是像搞艺术的。记得还在读书那会,乐天曾经跟我说过,如果只有两种选择,他会愿意当一个疯子或是当一个傻子。我问他为什么,他告诉我,如果选择当疯子,就有可能成为一名艺术家,如果选择当傻子,就有可能成为一名科学家。这虽然是个玩笑,但是也挺有道理的,毕加索、凡高不是疯子吗,贝多芬也被称为音乐疯子;而牛顿、爱迪生之流起初不就是傻子出生吗。说到底,我不应该对这些有着另类思想的人报以不正常的眼光,毕竟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你找我来这里,不是想请我听摇滚吧。”我释然一笑,冲夜色无边举杯对饮了一口说道。
夜色无边听我这么一说,脸色一紧,低声对我说道:“不瞒你说,我这次找你来,是想请你帮个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