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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为官清廉金常明(3 / 4)

十九万余两银子确实有相当大部分是他贪污挪用的!

但这个银子却又不是常明用的,是乾隆用的!

这话就要从乾隆其人说起了。乾隆此人好大喜功,喜爱奢华排场。上有所行,下有所效。自然地方上的官员就要设法从各方面讨好乾隆,以博得圣眷。

而最简单的讨好就是上贡!

原本应当只是呈送地方的土特产给乾隆就可以了。可是你送一筐凤梨?送一筐荔枝?

怎么拿的出手嘛!

在地方土特产之外,就要给乾隆筹办各种西洋新奇玩意儿,各种奢华摆件,各种名人字画(喜欢盖章的事大家都知道吧),还有金石骨董。

常明担任贵州按察使和贵州布政使,列在上贡的资格名单上,别人想上贡,讨乾隆欢喜还没这个资格了。他能不卖力上贡嘛!

何况常明还是正黄旗满洲,实打实的乾隆家奴,乾隆就是他的主子爷,他必须努力报效,才算是尽了他一个奴才的职责啊。

而他常年在西南各省转战,平定川陕白莲教的起义。贵州布政使任上,能够经手的钱粮数以百万计,可他偏偏没空去经手!

只能清廉做官,拿属于他自己那一份应得的银子。这份应得的自然也是每年数以十万计算,可一座扬州精工翡翠玉山子就要三万两。

一年要贡多少次?重阳、端午、中秋、冬至、正旦、圣寿…………

就他清清白白做官分的那点银子根本不够拿去哄乾隆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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