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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四节 悲剧之刘戊(1)(2 / 5)

这些都是人力所无法控制的!

甚至,刘彻很清楚,即使他不做这些,同样的走私,也一样在进行。

不然,你以为此刻在遥远的安息、罗马、印度、埃及出现的丝绸该怎么解释?

后世的史记中就明确记载了两个关于汉朝商人肆无忌惮的走私商品的证据。

第一个来自于张骞在西域的所见所闻。当时,张骞在乌孙看到了来自汉朝的蜀锦,并且得知。这些商品来自身毒,而身毒又是从滇国获得的。

而汉律规定,任何私自出关禁都是死罪!

而另一个证据,则是匈奴列传中关于马邑之谋的描述。

史记中明明白白的记载。马邑之谋的谋主商人聂壹干的就是‘奸兰出物与匈奴交’的勾当。

所谓奸兰。既是西汉版本的走私。

有趣的是,在马邑之谋以前,根据史记的记载,汉匈贸易极为兴盛,同样是匈奴列传之中,就记载了,小猪在位初期,即建元至元光的七年中‘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

简单的来说,就是当时的长城附近。汉匈之间的民间往来与贸易,已经不是小打小闹,某几个人的个人行为了。

而是在掌权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大规模有组织的大额贸易。

更有趣的是,马邑之谋生之后,尽管汉匈已经在事实上进入了战争状态。

然而,太史公依然记述说:‘自是之后,匈奴绝和亲,攻当路塞往来入盗汉边,不可胜数,然匈奴贪,尚乐关市,嗜汉财物,汉亦尚关市不绝以中之!’

这就更有趣了!

什么样规模的贸易和利润才能让汉朝和匈奴都在撕破脸后,还继续做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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