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扬当过教官,把一种人踢得欲死欲仙。
高扬也当过学员,被教官训得欲死欲仙。
但是高扬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还会当训,学的还是走路这种事。
“脚步!脚步!别低头,抬头,想象你是在走红地毯,哦,谢特!”
高扬走着走着就乱了,然后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子一脸愤怒的道:“抱歉,长官,你的要求我可能做不到了,短时间他不可能被训练成另外一个人,不可能。”
墨菲挠了挠头,看着高扬叹了口气,然后他再次叹了口气,并更加使劲的挠了挠头。
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肢体语言,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见到熟悉的人时即使离得远远的,看不到脸,也能一眼把人认出来。
高扬在学习走路,和以前完全不同的迈步幅度,和以前不同的挥臂动作,和以前不一样的面部表情。
总得来说,就是高扬要学习如何让自己和之前看起来完全是两个人。
已经走了几十年的路了,突然间说改就要改,那是那么容易的,而且这还不像军队上踢正步,短时间要把习惯的动作起止完全改变,太难了。
高扬原来每走一步的步幅是六十五厘米,现在呢,墨菲找来让他改变形象的人要求他把步幅增加两厘米成为六十七厘米,别小看这两厘米,苏日安增加的距离微乎其微,却能让一个人行动起来后和之前彻底判若两人。
问题是高扬走着走着就会回到习惯的步幅,毫无知觉,却是不可抑制的变回原来的他。
如果时间长一些,有了充足的训练时间,高扬或许还能强行在短时间内把自己的肢体语言彻底变化一下,但问题是他现在太忙了,时间太紧了,只有一天一夜的时间可以让他按照教官的指导来改变自己的言谈举止。
看着急躁的教官,再看看满脸无奈的墨菲,高扬呼了口气,然后对着他的教官道:“麦克斯先生,没办法了,你可以打我。”
墨菲一愣,大声道:“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