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也是肃然起敬,听女人的口音,应该是秦人无疑。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女人这才叫真叫有古游侠之风,前时走的时候,没一个谢字,回头,就斩了你的仇人,算是报答你的恩情,也顺便告诉你,我到你这里养伤,是应该的。。。。。。。。
之后女人真就将这里当做了客栈或者医馆。
出去多则两月,少则数日,虽然女人不说去了哪儿,干了些什么,但王罄早已听闻,有个疯女人出现在了左近,一柄铁剑,专找有名有姓的西蜀绿林好汉的麻烦。
后来,还有了三目神剑的名号,其实,这名字是从东边传过来的,可见,女人来到西蜀之前,在东边也没少转悠了。
相处的时间长了,王罄这里也瞒不住了。
老爹那里了话,赶紧把人送走,结仇太多,也太麻烦,尤其是媳妇那里,也在闹着回娘家。
王罄还没想好说辞,他父亲和媳妇那里却都又没了声儿,王罄知道,肯定其中有什么事故,只是他这人心宽,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不过王罄一想,看女人的样子,也没地方去,不如留在自家寨子里,跟他一起做驼帮买卖得了。
跟女人一说,女人无可无不可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实际上,王罄觉得,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女人应该是有点累了。
于是,之后两人以兄妹相称,算是结下了金兰之好,一起走了两趟山间商路,这情谊也就扎实了起来。
驼帮的人都知道,王罄多了个妹子,拔出剑来,就和疯了一样,往往马队遇到棘手之事,一般都是女人第一个冲出去,将敌人大卸八块,稍微遇到些危险,后面还有王罄的弓箭护着,配合可谓天衣无缝。
其实,第一次看到女人动手,王罄虽然有所准备,却还是被吓了一跳,之后他就十分理解,外间为什么管自家这位义妹叫疯女人了。
嗜血而狂,就是这位义妹的真实写照。
之后商路越走越顺,吐蕃那边儿也归了大秦,买卖更加好做了。
不过女人一次回转,跟王罄说了一句,我想家了。
王罄实际上做这行也做的厌了,觉得做的再好,也没什么出息,所以大手一挥,我陪你回去瞧瞧不就完了?
兄妹两个都是干脆人,回去之后谁也没告诉,收拾行装就和逃家一样跑了。(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