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得离谱?哼哼,有本事你就重复一遍我刚才做过的事,那我就服警察。”庄胜傲然道。
“没那个必要!”费伦摆手道,“庄胜,虽然你们老李家今明两天不宜动武,但咱们两个也可以文比嘛!”说这话时,他脸上在笑,略微上翘的嘴角却泛起了一丝残忍。
费伦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只是回归现实之后,在不确定主神影响力的情况下,装作绵羊罢了,实际上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哦不,应该是披着羊皮的恶魔。
如果是平时,费伦看在老李的面子上或许会放庄胜一马,可是现在,他满脑子都是庄月茗的事情,本性在不知不觉间就流露了出来。
李哲恺隐约觉得费伦动了真怒,立马喝斥庄胜道:“还不向阿伦赔礼道歉!”这话一出,众年轻人均感愕然,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小李子对自家兄弟会如此声色俱厉。
庄胜不愧武痴之名,人的确有点愣,并没有听李哲恺劝,犟着脖子道:“文比?怎么比?”
“你不是手劲大么?你不是练过么?咱们完全可以拉拉手啊!”说着,费伦隔着中间几个人向庄胜伸出了手。
庄胜洒然一笑:“哦~~原来是比手劲,那你输定了!”说着,他伸出泛白的右手和费伦主动相握。
不得不说的是,铁砂掌的手练到泛白,可谓已有七八分火候。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练铁砂掌的人,虽然在磨掌的过程中手的颜色会渐深(不是黑),但为了让手在四十岁后不至于残废(1),都必须长期浸泡药水,所以他们练成之后手并不黑,相反会非常白,而且会较一般人的手柔软。
庄胜的手颇有几分白意,不比那些每天擦宝宝霜的名媛贵妇的手来得黑,所以明显已得铁砂掌真传,很有几分火候。不过当他捏上费伦的手时,立刻就知道不妙了。
费伦的手如金似铁,庄胜几乎全力捏在其上,可一点骨骼移位都没有。
这时,费伦冷笑道:“庄胜,用完力了?那该我了。”
庄胜一愕,随即便感到手上传来剧痛,他拼命忍住没叫,甚至脸上的肉都抖动起来,死命将全身的气力输送到右手掌上,企图顽抗。
“有点力哈!”费伦嘴角噙着狞笑,开始加力收紧手掌。
“嘎嘎嘎嘎……啪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