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伦闻言哂笑道:“贝丝,我好像对你说过的,我是hongkongpo1ice。能明白这话的意思吧?”
贝丝当然能明白费伦的话意,生生翻了个白眼,道:“但你既然过来交流,也算是寄人篱下。怎么可以……”
“我怎么样那是我的事。你一个记者,在案现场,就算再想怎么样,也得听警察的,understand?”
见费伦说得斩钉截铁,贝丝无奈耸了耸肩,道:“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呗!”
“那请你先把镜头关掉。别再试图对我偷拍,ok?”
贝丝闻言微感尴尬。却没有傻乎乎去问“你怎么知道的”,更何况,费伦根本懒得理她,叮嘱完这话后就已回到尸坑边重新蹲下,同时放开嗅觉和思感能,进行更深一步的探查……
不久,思感就清晰“看”到尸体正面无任何外伤,同时嗅觉也得出结论,腐烂的尸体除了正常的腐味外,只有左手指上有一点点金属锈味,而更多的锈味反倒是从尸坑周围的泥土里传来。
可惜的是,这些味道淡至若无,现场暂时就只有费伦开启灵敏嗅觉的鼻子能闻出来。当然,实验室级的电子鼻或许也能够嗅辨出来,但那样一来,别说法庭会不会受理这些味道当证据,单只是破案成本就远常规了!
是的,有些看似复杂的案子在美国佬的高科技面前,要侦破其实很简单,但问题是,当类似案件不胜枚举,而高科技还仅限于实验室时,这样做究竟值不值?其实这跟大炮打蚊子是一个道理,先别说大炮能不能打到蚊子,但光是以一颗炮弹的价值去换取蚊子的小命就得不偿失!
这时,见费伦戴上塑胶手套,把尸坑边土堆中的青草捻起来闻,贝丝终忍不住问了一句:“喂,你闻这些草根有什么用?”
费伦好笑地瞄了她一眼:“想知道?”贝丝鸡啄米般点头,“等下跟你解释!”
不得不说,术业有专攻,搞情报、施展美人计什么的也许是贝丝的拿手好戏,特工该有的身手和警惕她也有,但破案绝非她的专长。
“阿伦,看出什么没有?”与同事聊完的迈卡威和鱼莎此时转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