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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一章 神圣的君子契约(3 / 5)

这话说得极其漂亮啊!

长孙无忌当即眼中一亮。

就连死对头崔义中都不由自主的点了几下头,但立刻就反应过来,赶紧面无表情。

其余人就更加不要说完了,尤其是那些贵族,当然都认为自己是君子,自己的对手就是小人,一想二想,莫名的觉得自己活的忒委屈了。

褚遂良也有些无语了,这话说的确实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事情,而且从未有人这个角度来阐述君子与小人,圣人都是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但事实是,小人衣食无忧,君子流落街头,你这也不干,那也不干,那你就等着饿死吧。

李治直点头的,笑道:“你这般说法非常新颖,而且也言之有理。但该如何维护君子利益呢?”

“用君子之约去约束小人,并且利益律法的强制性,捍卫君子的利益。也就是契约。”

韩艺正色道:“微臣擅自将其定义为,一张神圣的君子契约。关于契约,我国律法着重于土地契约,借贷契约,但这都是因为我朝均田制的原因,并非来自于诚信。而且,对于偿还问题,明文规定的也少,甚至于不受理任何关于利息追讨的债务。另外,官府对于民间的契约,并未有太多的干预权,一般都是采取调停,私下和解,即便官府判决了,也是令私人去征讨,而非官府强制介入,也就是律法对于契约并没有过多的约束性,尤其对一些非直接钱物交易的契约。

就拿这一回两市商人撕毁与北巷合作合同来说,这一份合同中间并未涉及的财物,是一个共同合作的合同。他们找了各种借口,来背弃合同,而律法对此并未有任何针对性的条例。但如果我北巷亡了,那我将会倾家荡产,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为两市商人背弃了我们达成的合同。而这一份合同是不具有律法效应的,官府都不会受理,那微臣不只有认命,试问这种情况,微臣又如何敢再与他们合作。倘若违反契约,将会遭受到非常严重的后果,并且将会强制执行偿还的话,那么他们还会这么肆无忌惮的违背契约吗?

方才高尚书说的非常有道理,两市的商人没有读过书,愚昧不堪,难以理解圣意,但是我相信他们会非常深刻理解这律法的,不管律法上面写的多么深奥,因为这关乎他们的身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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