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丛林,人迹罕至,各种飞禽走兽多不胜数。
赵昊之所以提出去猎点东西给阿云和阿月改善伙食,自然是有把握的,因为一路上远远躲避他们的飞禽走兽多了去了,要不是背上背了个大竹娄,他恐怕早就猎下不少猎物了。
这会儿他已然放下所有行囊,一身轻松,难道还能猎不到什么东西吗?
他拿着一把标枪,小心的在溪流旁潜行着,一路没有发出任何声息,同时,他还利用四周的野草灌木和大树小树隐藏着身形,整个人仿佛就像隐入了丛林中一般,如果不仔细看,甚至都看不到他的人。
他就这样潜行了一阵,终于,前面灌木丛中隐隐出现一抹艳丽的色彩。
是野雉!
他不慌不忙的举起手中的标枪,稍微向后扬了扬,然后便猛的发力,将标枪投了出去。
“嗖”的一声,灌木丛中顿时一阵鸡毛飞舞,一只肥硕的野雉被标枪死死盯在地上,无力的挣扎了几下,很快就断气了。
赵昊将标枪扯起来掂量了一下,大概四五斤的样子,去掉内脏大约还能剩下三四斤肉。
如果他们都是一般人,这只野雉足以当一顿大餐,但是,他们都不是一般人,他们的体质都已经远超常人,饭量自然也比常人大,一只野雉,根本就吃不饱。
他微微摇了摇头,将野雉取下来往腰上一绑,然后又抽出神兵把标枪前面重新削了削,这才弯腰低头,再次进入潜行状态。
这处溪流附近并没有什么部落聚居,飞禽走兽还是相当多的,赵昊一路潜行过去遇到的也不少,不过,大抵都是些野兔,土鼠什么的,肉并不是很多,味道也不怎么好,所以,他都没有出手,直接就放过去了。
直到潜行了大约十来分钟之后,他终于看到一个大大的白灰色身影。
是一只山羊!
这山羊可是好东西,肉质鲜嫩不说,皮毛还可以做衣服和毯子用,没什么好说的,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