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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小挣(1 / 5)

这时的吴思琪刚刚做完大姐的一单‘大生意’,正准备讲讲她这樱桃是从哪里批发来的。

识别监控功能让她立刻检测到有人打开了手机摄像头,吴思琪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将墨镜的镜片扣下,口罩带起。

果不其然,很快,她察觉到有两个视频监控能够拍到自己,一个就是原本有的,另外一个是刚刚开启的手机摄像头。

吴思琪双手合十,对着开启手机摄像头的小姑娘深深鞠了一躬,也没有起来。

低着头诚恳的道:“这位姑娘、小美女、小姐姐,本人是刚破产丧偶,家中老母正帮忙带孩子,为了家里的生计,瞒着母亲和孩子出来卖樱桃。母亲带孩子无聊,喜欢刷小视频看,请小姐姐高抬贵手,不要拍我,要是让我身体不好的母亲见到了,那对于本人来说,是比破产还要大的灾难。”

说完,吴思琪也没有直起腰来,因为她还是感知到,那个手机视频还在一直对着她拍,好像是要拍到她说这段话,发到网上就能上热门吸粉发大财一样。

中年大姐顺着吴思琪鞠躬的方向,看到了一个妙龄姑娘,姑娘上身穿着紫色带简易花纹短袖,剪裁精致,显得身材小巧玲珑,露出漂亮的锁骨;淡蓝色的迷你牛仔短裤,露出白皙修长的大腿,一双白色休闲鞋简约大方;马尾高高扎起,只是化了淡红的唇彩,卷翘的眼睫毛忽闪忽闪,显得俏皮又可爱。

可爱的姑娘拿着手机,正津津有味的对着落魄女老板录制视频。

大姐很生气,皱眉严肃的道:“姑娘,你这是侵权行为,未经允许严格意义上就是偷拍,即便这是公众场合,也侵犯了个人隐私。”

与钱素衣一起的短发妹沈玲不高兴的道:“她既然在卖樱桃,肯定是希望生意能更好,我们帮她拍视频、帮她宣传,没有收她的广告费,她应该感谢我们。”

大姐开始背法律条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她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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