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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而十二章 独特的上海(2 / 4)

后来林哲造反称帝,商贸区和上海县合并后。但是新成立的上海市依旧保持着较为特殊的行政模式,先依旧保留了商贸区时代的‘市政管理委员会’并选派五人为委员,拥有监督市政的权力,必要时候可以直接向林哲递交弹劾市政官员的折子。同时紧急情况下,这五位市政委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能够临时性的否决\推迟上海市政衙门的一些行政命令,并把该行政命令直接递交内阁,由内阁做出最后的决断施行与否。

而这个‘市政管理委员会’。也算得上是上海以往作为经济殖民地的一个特殊遗留产物了,本来林哲打算把他撤销掉的,但是很多上海里有头有脸的商人士绅们都是出言,试图挽留这种来之民间的监督机构,来避某些情况下上海市政府的官员们脑子热做出不恰当的举动。

不过以往里的委员会里的洋人名额却是没有了,五位市政管理委员会委员清一色的华人,而且都是上海地面里的商业大佬们,由上海的生丝商会、布业商会、钱业商会、粮油商会各推选一人,中央指派一人。不过不管是商会推选还是中央指派的,这五个人都必须是常年居住。并落籍在上海的人,同时还得年纳税达到千圆以上。

比较有意思的是,现任的五位委员里头,嫡属于皇室产业的企业负责人就有两个,一个是上海纺织公司经理,这是被生丝商会推选而来的,另外一位则是皇家银行的副行长兼任上海分公司经理,这是钱业商会推选而来的。

如果不是宫务厅财务处那边为了避嫌,估计还能再占一个名额。

这边比较独特的政治氛围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上海在一些具体行政措施上面,和是其他地方截然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是走在前面的。

比如1858年的时候,上海那边就是出台了第一份地方性质的报业规范,正式批从官方审核上准许民间办报,不过报纸刊登的内容都必须经过专门的管理机构进行审核。猎文w·w-w=.`l=i`e`wen.cc绝对不允许刊登诋毁帝国,鼓动骚乱,诋毁皇帝以及皇室的任何言论。

但是好说好歹总算是正式明文规定可以办报了,不用和以往那样天天担心着官府什么时候就来查封了,要知道现在就连帝国中央都是没有和报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能不能办报全凭地方官员自行决定。有些地方的官员开明一些,比如上海,这样就允许办报。

如果地方官员是个顽固保守派,比如一河之隔的通州,现任通州知州是个在正经不过的儒家老顽固了,他虽然学着一河之隔的上海搞工业,大搞机织布产业,但是他却是对所谓的言论控制的极为严格,在他治下你要是敢办报,分分钟那些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察就得上门抓人。

除了比较独特的政治环境外,上海当时商贸区和上海县合并以后,原有的商贸区雇员们依旧保持着自己只是雇员而不是官员的心态!

因此你去其他地方可以遇上一个小小的科长就跟你摆官架子,但是在上海这边,哪怕是上海市长萧昌中面对那些商人的时候,都得笑呵呵。

怎么说呢,政治待遇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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