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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左文祥重设计谋(2 / 4)

左文祥叹息一声,跟儿子道出了自己刚想寻思的一套新的方案。

“这……太激进了吧?”

左东阁错愕万分,这计划好是好,就是太恶毒了,而且变数太多。他有些不敢相信,向来老谋深算,讲究长线战略的父亲,为何会产生如此的念头。

“只能这样,一定要引他入彀中,然后死死攥住他。这是我送给你妹妹的大礼,也是去我一块心病,不然我死难瞑目。”

左文祥说罢,一拳头砸在桌子上。

父亲虽然打了保票,左羚的心情并未因此好转,她对父亲失去了信赖,当年他不是对母亲山盟海誓的吗,结果怎么样,还不是说变卦就变卦了。

“妾生女。”

她喃喃一句,胸中满是羞愤,浑身无力地趴在桌上哭起来。

说大了天,嫡出还是庶出还是不一样,所谓嫡出就是正妻所生,庶出就是妾生。古时,“小老婆养的”是一句恶毒的骂人话,说的就是妾生子女,恶毒指数四星,仅次于五星的野种。

在宗法制度里,家法大于国法,行规大于三尺法。即便在皇室,子女犯错,也是执行家法,由宗人府来裁定执行。

明朝后期,由于文臣权重,皇室的一些案子也交由刑部、大理寺来审理,如著名的梃击案、红丸案、夺宫等四大奇案,多半也是不了了之。案子一旦与皇子、太子甚至跟皇上有牵连,根本无法正常审理、查办。

在家法中,嫡出大于庶出,嫡长子大于其他子女,这就是自汉朝以来制定的嫡子、嫡长子制度。

在一个家族中,最大的好处要给嫡出的长子,然后是嫡出的其他子女。等分完了才轮到庶出的子女,若是连妾室身份都没有的侍女所生,那就惨了。这是宗法制度规定的,家里的老爷也得照此行事。若家庭纠纷弄出案子,对簿公堂,判官也会按照这个制度判案。

嫡出的可以吃肉,庶出的只能啃骨头。至于汤嘛,大家都有的喝,毕竟都是亲生子女。

在家族中如此,成人要定亲时就更加如此。凡是议定婚事,对方都先要弄清楚是嫡出还是庶出,一定要嫡出配嫡出,庶出配庶出,否则就觉得吃了很大的亏。

《红楼梦》里,探春天天上赶着跟贾宝玉套关系,二哥二哥的不离口,没事就做双鞋什么的溜须拍马,就是因为她是庶出。所以她自己根本不认生自己的母亲是亲娘,口口声声说只认王夫人做母亲,就是要更正自己的妾生身份。

这也不怪她,在家族中,只有正妻才有法定地位,妾其实是奴仆一类,属于家庭财产,可以出卖,可以交换,就跟物件摆设一样,但正妻有法律保护,顶多也就是指责她犯了七出之条,可以休掉,却不能买卖,更不能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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