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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六节 规范乡村自治(1)(2 / 5)

龙元喜是顺德乡绅,当时英法联军攻打广州,他在顺德编练了大批乡勇。之后咸丰皇帝担心地方势力做大,不肯给经费,他多方奔走,希望能够保留这些乡勇,一方面有这些武力,是他个人的资本,另一方面这些人还能保护地方安稳,同时裁撤的话,反而会落草为寇,大大不利于地方太平。

在龙元喜的努力下,“访各乡绅士,由县札办乡局分理捕务”,在县城设立了团练总局,建立了从县一级到乡一级的公局体系,县的团练总局接办了原本官府主要承担的捕务和捕费等。

朱敬伦能选择龙元喜当礼部尚书,并不仅仅因为是他是前朝官绅,更因为从中看到了此人处理事情的能力,尤其是这种创设制度的能力,让他格外认可。

后来朱敬伦建立大明,这种乡绅公局机构对他能够迅稳定地方,是起到客观作用的,所以他不但在之后没有取消这种组织,反而推广了这种组织,就让龙元喜主持,在各地建立了县公局,统领各乡的公局。

这些年来,这些公局还是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的,在官府投入相对较小的情况下,这些公局负担了稳定地方,沟通官府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公局也在制约官府权力,尤其是在县城一级,在缉捕盗贼、司法管理方面,跟各个县衙常有冲突,普遍存在公局滥用死刑现象,因此之前刑部多次要求解散公局,都被龙元喜强势阻挡,认为这是刑部在为自己的无能寻找借口。

但这次反倒是龙元喜自己要求解散公局了,就是因为这次公局围攻学堂,不但摧毁了相当多的乡村学堂,而且还打死了好几个保护学堂的警察甚至是士兵。这已经形同反叛,龙元喜知道这种组织已经不可能让任何官府容的下了。当年咸丰不肯让公局继续统领乡勇,朱敬伦显然也不可能容得下这种带有武装性质的组织。

朱敬伦并不急着做决定,反而是让刑部尚书先介绍一下情况。

刑部侍郎罗天池很快详细的汇报了一遍。

爆事件的县,主要是番禺、顺德和香山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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