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邓世才提出,希望政府能往美国派来一些牧人,帮助印第安人在南加州的荒芜地带上建立牧场。
大明政府分别从云南的高山草场上和蒙古草原上招募了一些牧人,游牧的方式,就是那些蒙古牧人带来的。
他们本是蒙古王爷家里的札萨克牧奴,花些钱就能买来,比云南的牧场主更容易派遣,所以后来大明政府主要从蒙古草原上招募这些牧人,前前后后送来了三千多人,有男有女,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派来的。
当这些牧人度过了一开始的语言障碍之后,很快就融入了印第安部落中,他们跟印第安人一样,喜欢自由,喜欢喝酒,喜欢骑马打猎,印第安人也喜欢他们,从他们手里学会了放牧牛羊,学会了制作马奶酒,学会了制作奶酪,酥油茶等等。
于是南加州的印第安人在两年之内,就渐渐转型为游牧经济,在南加州一带的草原上来回游牧,放羊的各种牲畜也大肆繁衍生息,一开始他们只有几万头牲口,政府资助了一批,现在已经翻了两倍,不但能够自给自足,而且可以向外出售。
南加州的印第安人将他们的生活方式,很快就传授给了其他地区的印第安人,毗邻的内华达州的印第安人率先学会,然后往新犹他州、科罗拉多州等大平原地区传播。
生活方式的改变,带来的结果有两个,一个是人口开始增加。本来随着大平原地区的野牛消失,印第安人的生计就陷入了绝境,加拿大有一个印第安部落中,有个著名的猎捕野牛的印第安猎手,野牛消失前,他是部落里的英雄,当野牛消失后,他就实业了,衣食无着,整日饮酒度日,最后当白人发现饥饿的捕猎能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女并吃掉之后,逮捕了他,以食人罪处决。
从印第安勇士堕落到杀妻的醉鬼,其实并不是他们天生如此,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英雄突然发现自己一无是处的时候,接受不了那种精神打击才变得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