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宇心中一动,伸手拉住白诗晗要收回去的手。
“别,我自己来吧。”
“不要,你之前总帮我穿鞋的,还偷偷摸我的脚……”
“这话可不能瞎说,我可没有。”被小丫头突然这么一揭穿,林新宇反而不好意思起来。
“哼!就有!”白诗晗撅嘴瞪了他一眼,“我都感觉到了。”
白诗晗说完,又继续低着头为林新宇整理衣服。
林新宇忍不住笑了出来,伸出左手环过白诗晗腰间,轻轻将她抱了起来。
白诗晗惊呼了一声:“你干什么……”
“你刚刚不是说我喜欢摸吗?”林新宇说着,大步走进卧室,“那我证明给你看。”
白诗晗脸颊瞬间红透,赶紧捂住林新宇的嘴巴:“老公,我错了。”
“真的错了?”
“嗯,真的错了。”白诗晗连连点头,生怕再多说一句,就会让某个大灰狼直接撕下羊皮外套。
听到她认怂求饶,林新宇也不再逗她,抱着白诗晗坐到沙发上:“晚上准备吃什么?今晚我下厨。”
“真的?太好了!”白诗晗立刻露出高兴地表情,“我想吃酸菜鱼。”
“好,就吃这个。”林新宇宠溺的揉了揉她的脑袋,然后起身朝厨房走去。
不得不说,林新宇的厨艺现在越来越好。
可能是经常做饭给白诗晗吃,让他的手艺也变得更加精湛。
实际上没有哪个男生是喜欢做饭的,但因为心里装了个人,所以即使不爱做饭,却还要努力学习怎么照顾好自己的老婆。
这个世上,最大的幸福就是娶到,并能照顾好自己喜欢的人,然后再和对方携手走完余生。
林新宇很庆幸他能完成这些事情,也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幸运的男人。
只不过没多久,他就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要一起去买鱼吗?”他看着坐在沙发上翻书的白诗晗问。
“嗯。”白诗晗轻轻应了声,然后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很快就跑到林新宇身边,“走吧,我收拾好啦。”
今天的她穿了件淡蓝色的连衣裙,头发披散下来,整个人显得格外清纯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