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文字是有力量的。
字数越长、描写得越详细的小说,越有可能变化为小千世界。
秘境其实就是一方小千世界的雏形,只是还没有完全形成,因此秘境是有缺陷的,譬如大多数秘境之中都没有人类生活,有的秘境甚至只有很小的一块地方,也没有日月星辰。
叶思媚和洛之御二人找了个卖衣服的店铺,各买了一件当地的衣服换上。
叶思媚穿的是一件水红色的抹胸,搭配了一件浅蓝色的长衫,衫子的衣领上织了缠枝葡萄,再搭配一条浅色的裤子,外面围了一条百合裙,将一头长发束在头顶,戴了一顶白玉的冠子,活脱脱就是一个宋代小娘子。
而洛之御,穿了一件藏蓝色的长袍,配了一双皂靴,戴着一顶巾子,从试衣间里走出来,一时间整间成衣店都仿佛被他的美貌给照亮了。
原本正在店里选布料,想要定做衣服的几个大姑娘小媳妇见了他,顿时就呆住了,一眨不眨地望着他。
“神,神仙……”一个小姑娘喃喃地道。
洛之御对别人都是冷若冰霜,一点眼神也没有分给她们。
叶思媚一脸的满意,从旁边的花瓶中摘下了一朵海棠,戴在了他的鬓边。
“这是干什么?”洛之御不满,想要将那朵花给取下来,叶思媚阻止道:“千万别摘。宋代的时候,都是女子戴冠,男子戴花的。你要是不戴花,多不合群。”
洛之御满头黑线,道:“我不需要合群。”
叶思媚却露出了痴迷的神情,眼神微醺,一脸迷醉,道:“可是你戴花特别的好看。那句‘君子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被网友们都用烂了,但我还是要用在你身上,因为实在是太贴切了,世上就找不到比你更好看的男人了。”
洛之御沉默了一阵,然后道:“那我就勉为其难,为你戴一戴吧。”
他虽然面无表情,但眼角弯起的弧度出卖了他。
叶思媚在心中暗暗道:真好哄。
一边想,一边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
洛之御:“……你拍照干什么?”
“你太好看了,我要拍下来时时刻刻欣赏。”叶思媚说。
洛之御的嘴角勾起:“行吧。”
两人手牵着手,将这座宋代的城池逛了个遍。
根据书中所写,这就是南宋的临安城,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
这座城池很大,若不是两人是玄术师,别说一天了,逛个七天七夜都逛不完。
但是,两人来到城门口的时候,却发现城门外的世界一片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