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林峰接过筷子,然后用热茶冲洗下筷子,又说道:“难道它很有名吗?”
“好像是。”
墨倾城只是觉得地锅鸡好吃,但却不曾知道,地锅鸡是否有名。毕竟,不是所有好吃的东西都会扬名天下,也不是所有的好人,都可以得善其终。
很快,菜便上来了。
林峰的注意力,一直放在那只被剁碎的鸡上。
整鸡被剁成了碎块,分散在铁锅之中,而在铁锅的周围,则是贴着一些在北方被称作为馍馍的东西。
“我很好奇,这东西凭什么竟然能够吸引到你?”林峰好奇的问说道。
只是看到地锅鸡的模样,林峰的食欲,就已经减弱一半,可墨倾城却是在冲洗筷子,然后挑动筷子,准备开始吃饭。
“因为喜欢,所以习惯。”
这便是墨倾城的答案。
对于地锅鸡这道菜,墨倾城并不是被其所吸引,她只是由最初喜欢吃这道菜,变成了最后习惯性的吃这道菜,
习惯和喜欢不一样。
习惯是一种习性,融入骨子里,而喜欢则是一种感觉,说变即变。
墨倾城每周都会来吃地锅鸡,已然养成一种习惯,若一周不吃,心中便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就仿佛丢失了某样东西一般。
林峰挑动筷子,夹起一块鸡肉,准备放入口中时,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这个身影,林峰很熟悉,因为那人欠他一颗头颅。
“倾城师兄,你喜欢踢球吗?”
林峰停住手中的筷子,本来夹起的鸡肉,也没有放入口中,而是放在碗里。他神自然,看着墨倾城,问说道。
“嗯?”
墨倾城口中含有肉块,样子呆萌,心中却是疑虑百千,有些愕然。
吃饭吃得好好的,林峰突然问起这样一个问题,这让墨倾城感觉很奇怪。
但下一秒,林峰暗暗地给墨倾城使了个眼神,又将目光投向一个黑衫少年,墨倾城便知道了林峰的意思。
毫无疑问,林峰想要整那个黑衫少年。
墨倾城心领神会,林峰是她师弟,她也只好稍微配合一下。
“喜欢。”
墨倾城轻轻点了点头,但却丝毫不影响她继续吃饭,只见她神泰然自若,全然当作一个没事人一般,很是平静地继续吃饭。
“那就好。我记得某个人,似乎还欠我一个皮球,不如今天我就把皮球要过来,吃完饭我们一起去踢球算了。”
林峰嘿嘿一笑,故意提高了说话的声音,回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