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的注意力重新转移到电脑上。
先前在夜宵摊登记的工头身份证信息展示在屏幕上,包括外卖、暂住地、快递、交通等一系列近期的相关信息资料。
虽说陈书怀疑这工头和另一名摆摊男子私通,故意刁难老板娘的摊位,试图通过下三滥的手段将其赶走,可这只是怀疑,却没有一点证据的事情是摆不上台面的。
除非调取工头的通话记录或是微信聊天记录,查一查与那名男子的联系情况。
不过拉话单这种侦查手段需要分局的审批,陈书自知就这种纠纷事件,肯定不会通过。
微信聊天记录如果存在的话,像这种小事人家肯定不会刻意删除聊天的内容。可警察又凭什么去拿人手机,肆意的翻看微信呢。
除非另找个案子,借势搜查工头的手机。
不过,不现实。
陈书苦笑几声,只能作罢。
这种游离法律法规的商业竞争手段,着实让人恶心,让他不由自主想起几年前在中山派出所时碰到的那起假借未成人之手恶意举报、收购网吧的穿越王一案。
旧事浮上心头,心思不免又起了一点涟漪。
索性关掉电脑。
陈书走到邹晴对面坐下,见她吃完了夜宵还坐在沙发上半点没有离开的意思。
“邹晴,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