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翊却提出,“仲兄,还是我去吧,我的马快。”
孙策曾经在战场上缴获过两匹快马,一匹名为踏雪,一匹名为惊帆,都是千里难寻的良马。当时孙策让孙权和孙翊各人去选自己喜欢的,孙翊选了踏雪,孙权要了惊帆。
踏雪曾跑出一日百里的战绩,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曾一战成名。
孙权不免有些担忧,“你只身前往,我不放心。”
荆卫行踪不定,就像是颗定时炸弹,他不能为了给长兄传信,就枉顾孙翊的安全和性命。
孙翊却祈求道,“仲兄,长兄或可会有危局,大家都是兄弟,如何能无动于衷。何况,如果此时我不去,待时局平定,我便更不可能随军了。”
孙翊的眼神哀求,“仲兄!踏雪跑得快,定然能赶在荆卫之前,将信送到长兄手中。”
他也是孙家子弟,骨子里也有血性,向往战场厮杀、建功立业。
但是吴老夫人一直不肯放孙翊去,导致孙策和孙权都是十岁就上战场了,但孙翊如今都十六了,还只能替兄长守着家中的母亲。
孙权沉吟半晌,“你带上幼煣,他骑我的惊帆随行保护你,否则我不放心。”
孙翊得了孙权的同意,激动地连连道谢,“多谢仲兄。”
说罢,便立刻回住所收拾好行囊,一盏茶的时间就要出发。
乔玮也把机巧连弩给了孙翊,“怎么用你都是知道的,这个带上,危急时刻说不定能保命。”
想了想又把金钱镖塞给孙翊,“这个东西你也带上,那个荆卫一共打造了五枚,那他如今手上应该还有三枚这样子的铜镖。你将这个东西拿到长兄那里,还有中护军,让他们都掌个眼。”
毕竟他们谁也没见过荆卫的模样,连许家的门客也对他的模样印象模糊,否则还可以拿到画像,认人更精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