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风没用腰间配着的「娘们刀」,他手中拿着的是一柄长刀。
他一刀砍向了一个倭寇的脖颈。
这一刀,是为浙江定海县那三个被倭寇屠灭的村庄报仇!
力道之大,倭寇的脑袋直接飞了出去。他的脖颈如喷泉一般,喷出一阵血雾。
畜血喷了常风一脸。
常风来不及擦拭畜血,又出一刀,捅死了另一个攀上城头的倭寇。
他始终没打过仗,没有作战经验。长刀横着刺出,卡在倭寇的肋骨间拔不出来了。.
倭寇的尸体滚落城下,他的长刀也跟着掉了下去。
常风无奈,只得抽出了腰间的娘们刀。
锦衣卫本来是世家纨绔子弟居多。
因万通失势,朱骥在卫内大搞裁撤,补充进了大量十二团营挑选的忠勇。
故常风带出京的三百锦衣卫,大部分都是出身团营,骁勇善战之士。
一名力士,用金瓜一连砸烂了三个倭寇的脑袋。
嘿,还别说。金瓜在御门早朝时,只是中看不中用的仪仗用具。到了战场上也算一柄利器。
一名校尉,用溜金钺砍死了两个倭寇。畜血染红了溜金钺。或许,这才是它最该有的颜色。
永宁卫的士兵,更是个个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