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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你们要识字?(4 / 4)

“去什么镇上,我们去县里,县里才有大商人愿意跟我们合作。”刘媛媛志气很大,高宣也不遑多让,两人紧跟着就出门了。

还是在高盛他们之前先离开。

向曦坚持要跟着一起去镇上,高盛看了她一眼,进屋子去找了一顶棕色的皮毛帽出来,给她戴在头上。

向曦摸了摸,“诶,还真是动物皮毛。”

“这是棕熊皮毛做的帽子,有一年村里深山里来了一群县里的公子哥,他们的武器好,想射杀棕熊,正好老大遇见了,就去帮了个忙,那群人就分了他一块肉和一点皮袄子。“高老爹坐在赶牛车的位置,解释说。

向曦和高盛跟着坐上去,高云早就提着书箱坐上去了,牛车悠悠走了起来,向曦崇拜地看向他,“高盛你这么厉害啊,还能打死棕熊。”

高盛一低头就撞上她亮晶晶的漂亮眼睛,苍白的小脸大半被皮毛帽挡住了,丝毫不遮掩她的好容貌,皮肤洁白得能看见细小的绒毛,就是瘦得手腕上能看见血管,“嗯。”

“多吃点肉。”高盛皱眉提醒,“看你瘦的。”

“好呀,我们今日就去买点肉回来呗。”向曦靠在他有力的胳膊上,只觉得安全感爆棚,说到吃肉,高家这几日光顾着给两个病患治病,顿顿熬野鸡汤,肉确实没吃过,向曦可耻地馋了。

高老爹在前面听着,有些欲言又止,想提醒两个孩子节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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