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214章 诺克萨斯(1 / 3)

律法第一条:基本权益。

入城者可享有居住权,外出权,交易权三大基本权益。

但基础的入城者只享有一周的“访客”权限,时间一到,如果还未离开城池,就会被定义为“流民”。

流民依旧享有基础权益,至少在经济交易跟人身安全上依旧受到城市执法者的保护,但有一点。

城内的一切交易都有税收,“访客”与“居民”的税收视交易物品与所从事行业的不同,税收从1%到20%不等。

唯有流民,基础税收在20%到80%之间,而且这部分税无论交易双方谁买谁卖,都无条件由流民承担。

什么概念?

一个包子价值五块黑骷币,流民想买就得花六块。

一套最便宜的房子十个金骷币,流民想买就得花十八个。

买不起就想耍赖?

城墙上的骷髅卫兵看到了吗?城里的治安队跟它们是同款,会很亲切地把你拎起来,丢出城外。

那么怎么脱离流民身份?

有两个方法。

第一,给城市创造价值,拥有稳定的长期工作。

无论是在饭店酒楼端盘子,还是街头卖瓜卖艺,只要有一定收入,能达到最低的税收标准,基本上只要能靠自己养活自己就行,这都算是居民,持有暂时居住证。

第二,就像上面举例的那样,买房!

有房就是居民,能办理永久居住证!

而且这个房不能自己盖,只能从商会购买,自己盖的不算。

当然,从某种方面来说这一点无可指责,毕竟苏槐建这座城不是用来做慈善的,荒野中不比太平盛世,这里时时刻刻都在面临危险,每天都有大批生灵死去。

除开参与了城池建设的生灵有固定分配外,无论是从仙域来的修士还是神域的本土生灵都一视同仁。

城内居民想受到保护,就必须有所付出。

这一整本“律法”,几乎涵盖了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任何一个有管理能力的人拿到,都能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群体制度。

上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