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叔这一辈子都是个混混,还从来没有真正踏出过农村,最多就是偶尔会到村附近的小镇上赶个集。
突然被带到这么个金碧辉煌的地方,有些发怵。
尤其在看到辜燕鸣时,更是两脚发软。
他这一生见识过气场最强大的人,就是金绅。但金绅敬重他,平时见了面都会收敛气场,恭恭敬敬地喊他一声“叔”,所以他不怕。
但眼前这个年轻人,光是坐在那里,稍稍抬起眼睛朝他看过来,他就吓得差点跌坐在地上。
辜燕鸣问:“你叫什么?”
金叔老实回答:“金国庆。”
辜燕鸣又问:“金绅是你养大的?”
“他是大哥捡回家的,但我大哥已经死了。”说起金绅,金叔好像有了一点底气,“你认识我侄子?”
辜燕鸣懒得回答,继续问:“记得是哪一天捡到他的吗?是谁把他扔掉的?”
这些问题砸过来,金叔有些发蒙。
他怔怔地回答:“那时村里的人虽然穷,但也不至于连个孩子都养不起,而且还是个好样好貌有手有脚的男丁。扔他的,肯定是没条件打胎,悄悄生下来,又不敢养的。”
辜燕鸣:“有没有怀疑的对象?是你们村里的还是隔壁村的?”
金叔:“当时我们村,包括附近的几个村子,倒是有几个寡妇,但也没听过她们突然怀孕的事情。至于其他人,如果是黄花闺女生的,肯定全家上下都把嘴捂得严严实实,谁敢露出半点痕迹。”
辜燕鸣朝助理看了一眼。
助理拿着一大袋钱倒在金叔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