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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新艺城的变化(4 / 5)

黄伯明还送了一点钱,麦嘉和石天这俩人听说后,就跟不认识这个姓曾的一样。居然跟我说这姓曾的,跟他们没关系,不是新艺城的。

当时我和阿森听了以后,才明白这麦嘉是个什么人。”。

徐克说着叹了口气。

“那你以后和这两个人合作拍片这时候要小心了。黄伯明说的七人奋斗,实际上只有他们三个才有公司的股份。其他人都是打工的,所以千万不能被这个姓麦的忽悠了。

以后每一出戏,你监制也好,导演也好。都必.须亲兄弟明算账。我看他们三个人,黄伯明干活多,可拿的权益蕞少。麦嘉拿的比剩下俩人加起来还多,我估计以后这种合作长不了。”。

施南生在一旁指点道,她可是非常精明的。

1980年10月,新艺城其实是金公主与麦嘉两方的公司,金公主占据百分之51,麦嘉则占百分之49。到了1981年,石天、黄百鸣才分别占有百分之19、百分之9的股份,而余下的股份麦嘉并未以个人名义入股,而是和金公主组成了影城电影(香江)有限公司,占股百分之72,麦嘉在这其中拥有百分之49的权益。

也就是说,从头到尾,麦嘉既是代表大股东,又参与了创作,所以过去七人所声明的“幕后老.板不插手创作事务”以及“不分层级地创作”,也是覆盖了年代滤镜的。

拿走这片滤镜之后,不难发现,麦嘉是七人中的“大哥”,七人创作的“奋斗房”是麦嘉的书房,正如施南生所描述,麦嘉总是坐在正对大门的桌子后面,每个导演进来,都好像审犯人一样,他有自己的机.密文件柜,里面的东西,其他六人都未必看过。

从麦嘉在当年的访谈里窥探出他的行事风格,“我效法创业的精神去经营新艺城,那时什么都没有,所有人都是重新培训出来的,而且我们必.须将所有荣誉归于公司,不是归于个人。”

而麦嘉看中这班合伙人的原因也颇值得玩味:“他们有个很大很大的特色,就是肯吃亏。”此前他让石天去客串,石天毫不犹豫就答应了,还自己带了假胡子、膏药、烟斗和眼镜等道具,也不谈片酬。而“黄百鸣是傻.子,不讲钱的,也不计较工作时间,任劳任怨。”曾志伟也是,当时麦嘉让曾志伟过来演《追女仔》,结果几十年后,大家一起吃饭,才发现公司没有给他片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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