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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悲催大将军(5 / 5)

“皇阿玛过奖了。这简郡王妻子亡故,于寻常百姓家都的确是一件大事,更何况是我大清多罗郡王之福晋,就更应该多加照拂了。如此一来,足以对简郡王宣示我皇阿玛的体恤之情,我爱新觉罗皇家的脉脉人情,更可以对天下万民教以人伦,使其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

弘毅zuihou引用了《孟子》中的一段话,让福临听了十分受用。

“好!说得好!”福临忍不住叫了声好,却不知道又一次上了小玄烨的道!

其实也不全怪弘毅精于算计,而是他刹那间又想起一件事情来,需要借此机会好好操作一番!

[1]叶赫那拉氏?苏泰,叶赫部台吉德尔赫礼之女,贝勒金台石(皇太极生母、孝慈高皇后叶赫那拉.孟古哲哲之兄)之孙女。初嫁蒙古察哈尔林丹汗,为林丹汗的第三大妃,八大福晋中的第三位,称苏泰大福晋,史称苏泰太后。天聪九年(1636)四月,随察哈尔部众归顺后金,改嫁济尔哈朗,成为济尔哈朗的五娶福晋(第五个被娶进门的福晋),济尔哈朗的嫡福晋、继福晋相继过世后,她成为“三继福晋”。后济尔哈朗被封为和硕郑亲王,苏泰福晋也被封为和硕郑亲王之“和硕大福晋”,自然也就成为济度的正牌母亲了。

[2]加祭,就是增加祭祀的意思。清袭明制,对去世的重要官员往往会例外加祭。清初规定:“凡以功封民公侯伯病故者,照会典例造坟,仍照品级给与纸张羊酒、遣官致祭一次。或从优加祭,出自上裁。”例如顺治元年七月,《清实录》记载:“赠故大学士谢升为太傅,谥清义。荫一子为中书舍人。予祭九坛又加祭七坛,仍给全葬银两。”

[3]阿思哈尼哈番,清爵名。顺治四年(1647年)定名。乾隆元年(1736年),定汉字为男,满文如旧。(未完待续……)

ps:每日一更是弘毅现在的水平和能力所限,实在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多做爆发了。一个年近四十岁的人,中年了,呵呵,落笔三千字,却要读书十多卷!唉!抱歉!

但我这部书绝对不会太监,保证!!--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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