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冯四第一次直接面对来自赢勾的压力,
这一刻,
他终于知道安不起为什么会在几年前就这般坚定执着地当舔狗了。
搁在以前,
可能真的是距离自己太高太远,单纯靠想象,根本就比不上亲身经历的体验;
眼下,
在这一股威势面前,
你除了臣服,
想不到第二条路,
也不会允许自己去选择第二条路。
本质上来说,排除那次为了爱情的犯二,安律师和冯四,其实是一类人;
不过,面对这种质问时,冯四只是跪伏在地上,埋着头,不敢回答,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一些事儿,自家人说得,外人说不得的;
他若是分辨说是听周泽的命令行事,这才是最愚蠢的行为。
你算个什么身份?
凭什么在这里挑拨离间?
寻常人说俩人关系好,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已经算可以了,好得像是穿一条裤子的更是顶了天了;
但这种,两个人共用一个灵魂,说悄悄话都不用动舌头的关系,
你还想去挑拨?
还想去插足?
冯四不傻,所以现在的他,只负责在那里瑟瑟抖就完事儿了。
周泽低下头,看了一眼庆手臂上的红痣。
他没有再吵什么,因为很无奈的是,他想和周老板吵架,只能在心里吵架。
拿着周老板的身体,当着周老板手下的面儿,不停地数落周泽这条看门狗到底如何如何地不知尊卑无法无天多么的不可理喻什么什么的,
然后旁边的安律师冯四之流再一起小鸡啄米似地点头点头再点头,
对,对,对,
您说得对!
有点像是李家的牛跑到孙家的田里踩坏了庄稼后孙家的婶子跑到老刘家的打谷场上拉着老刘家的媳妇儿背地里疯狂数落李家人多不是东西;
赢勾也干不出来这种事儿。
仅仅是看了一眼后,
周泽又站直了身子。
随即,
周老板身体一阵摇晃,好在马上扶着墙壁站稳了。
冯四只觉得刚刚那一股恐怖的气息终于消失了,这才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同时注意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已经被冷汗完全打湿。
若是说之前投靠这里,只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的话,那么,经过刚刚的“恐吓”,他已经彻底心服口服了。
可能,
也就只有周老板自己本人不清楚,
赢勾,
到底有多么可怕的威慑力。
就像是草原上的狼王,他孤傲,他特立独行,
但只要站在山巅狼嚎一声,
四面八方马上就会跑来一大群地舔狗,
其中不出意外,
会有一条叫舔狗安,
而在舔狗安的身边,应该还会站着一只舔狗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