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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沪市行(2 / 4)

这么多细节都发现不了,那真是脑子进水了。

弄不好,还能勾起一些鬼火少年的购买欲望。

“走吧,快的话今天就回来了,我也是第一次见明星了,说不定会害怕,你给我撑撑场子。”

“清清跟这位檀老板肯定不是做兼职这么简单。”秦思玉朝赵贤波道。

其实两份合同条款已经大致沟通好了,去了就是签约便是,正好要代言人也放假了,广告已经可约时间拍摄了,并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经纪公司在沪市,运气好的话可能还会遇到别的明星也说不定呢。”

顾清清则是问道:“你要去沪市?又出差?”

闪驰这边定下的宣传方案是在总决赛之前不会进行大规模宣传,等到总决赛结束之后,平面媒体,网络外加地方电视台的广告都会跟上。

顾清清抿了抿嘴:“我能给你撑什么场子,我又没见识过这种场面。”

“别墨迹了走吧,这都快8点半了,到了都要中午了,再晚点就真的要在沪市过夜了。”

这是之前一直跟檀锦程合作的那家律师事务所推荐的,对于明星代言,广告之类合同的法律条款比较熟悉。

紧接着,檀锦程又道:“你们来回也不方便,到时候让陈经理给你们安排间员工宿舍吧,我记得还有空的。”

语气中多少带点娇羞。

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而言,春哥现在的形象还有身价,跟闪驰还是比较匹配的,对于闪驰的推广是最有利的。

你让小刘这种仙气飘飘的形象,骑着黑色炫酷的闪驰拍广告,倒显得有些不搭,反而是一身皮衣装扮的春哥更为合适。

檀锦程也不由得看了她一眼,穿着一直清爽,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她,今天居然扎起了个小马尾,看起来干练又活力十足。

“没什么影响不影响的,正式签完合同,他们自己就会对外宣传,这也是一种营销,也就谈不上保密了。”

这就是跟人气选秀选手合作的好处,他们也需要曝光度,在未正式出道之前签下代言合同,对于自身也是一种宣传,到了总决赛这也是一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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