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仇”。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词。
我在孤儿院里平安地长到了八岁,后来又因为偷窃而被一位休假的特工当场捉住。他看了眼我的脸,不知道和赶来的修女达成了什么交易,将我送上了装了三四个孩子的皮卡车。
母亲一定没想到我长大后会成为一名zf特工。
然而在我“十八岁”那年,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终于发现了我是个不老不死的怪物的事实,在谈判破裂后,他们在我的照片后标榜上了一串长长的数字。
在意大利有句老话叫“Chisputainsu,losputoglitornosulviso”,大致意思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在杀光了用红点在我脑门上乱扫的昔日同伴之后,我成功地成为了一名见不得人的通缉犯。
那个时候亡命天涯又身无分文的我做出了人生中第一个错误的决定——我打算拿酒吧里遇到的那个疑似杀手的男人的脑袋去黑市换钱。
然而令我没想到的是,母亲口中的耶稣显然遗忘了我这个需要人关照的倒霉鬼。
我就是这样遇到了那时候还没有成为彩虹之子的世界第一杀手Reborn。
他在我动手之前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我的手脚开了四枪,这样的行为吓到了他身边穿着迷彩服的金发男人。
“很遗憾,我并没有不对女人动手的原则。”
我到现在为止还记得十分清楚Reborn是如何蹲下身,攥着我的头发迫使我看他的。他的鼻梁高挺,一双黑眸中的神色平静得今人生畏。
“你身上还有很多令我着迷的秘密,希望你足够诚实,可爱的小女士。”
诚实他个泡泡茶壶。
那个时候没吃过什么亏的我气得朝他那张好看的脸呸了一声。在周遭人畏惧的眼神里,Reborn沉默了片刻,按着我的脑袋就撞在了吧台的一角上。
我没晕,但是我觉得我应该装晕。
于是我眼睛一闭腿一伸,开始装作一滩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