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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大麦公社(2 / 5)

如今好些野生动物都被列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典,经过上辈子的熏陶,万顺坚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竹鼠算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

找到一个鼠洞后,堵一头,挖一头,拿着麻袋一罩,两只一斤多的大竹鼠到手。

转悠一个小时,找到三个洞,抓到五只大竹鼠。

太阳已经升到正空,差不多十点左右。

林子里的潮气往上蒸发,湿热黏糊的感觉,让人心情烦躁。

万顺背着东西,扛着麻袋,从一条小道下山。

路上运气好,又打到一只野兔,还挺肥,四五斤重。

下山后,找了个水沟把脚洗干净,套上布鞋往公社走。

去公社的路是大道,铺了碎石,碎石路已经被晒干,不泥泞,但路上没什么人。

打工潮兴起,想闯的年轻人,都南下或北上出远门打工了,一年到头很少回家。

留在家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孩子,这年代的留守儿童格外多,傻大个王兵就是。

老人时时刻刻都忙活自己那几亩地。

不是节庆日,没有重要事,不怎么进城上街,路上平时人不多。

头顶的太阳火辣辣的,万顺一点不受影响,比起大牢的阴冷,阳光下,她才有活着的感觉。

脚步轻快,很快到了公社。

九十年代的个体经济,发展迅猛,大麦公社的高楼好像一夜之间拔地而起,大街小巷,开满了店铺,尤其是吃食店。

生活好了,人们从追求生存,转变到追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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