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扩散:认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WMD)扩散,特别是落入kongbufenzi手中的危险成为世界最紧迫的裁军挑战。支持一切旨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国际努力。呼吁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生产核武器所需专业人员和技术的黑市走私问题。希望朝鲜中止生产核武器,重返《核不扩散条约》。敦促伊朗同意国际原子能机构无障碍地核查其核计划,确保其不生产核武器。
人权:在国际关系中关注人权,强调无条件尊重基本人权。支持联合国成立新的人权理事会。主张同被指责为qinfanrenquan的国家进行对话,认为发展援助也是促进人权的有效手段。
环境保护:十分重视保护海洋环境和防止海洋污染,同时强调应允许对并不面临生存威胁的海洋哺乳动物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积极倡导和参与环保合作,主张合理开发自然资源,发展水利、地热等清洁能源,加强对氢能和风能等未来能源的研究。认为西方工业国家在环保方面应承担更多责任。欢迎《京都议定书》生效,表示将率先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标准。
对外关系
同中国的关系
1971年12月8日,冰岛与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次年5月中国在冰建馆并向冰派出常驻大使。1983年,中国驻冰岛大使改由中国驻丹麦大使兼任。冰驻华大使则一直由巡回大使或驻第三国大使兼任。1995年1月,冰在华设使馆并派出首任常驻大使。同年12月,中国恢复向冰派常驻大使。1996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是冰岛与欧洲及北美以外的第一个国家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同美国的关系
冰美关系在冰外交和安全政策中占重要地位。两国于1951年签订防务协定,由美代表北约负责冰防务。美在距冰首都50公里处的凯夫拉维克设立军事基地,驻军约1700人。冰美于1994年初就凯夫拉维克军事基地前途问题达成谅解备忘录,美保留基地但缩小规模。1996年4月,两国正式签署防务合作协定执行计划书,重申对1951年双边防务合作协定所承担的义务,确认美军继续驻留凯夫拉维克基地,强调继续保持双边及在北约内部的安全与防务合作。2001年执行计划书到期后,由于双方在军事基地前途问题上看法不一,未能续签。近两年,两国就防务合作事进行过几轮谈判,但终因双方立场相去甚远,谈判始终陷于僵局。
同北约的关系
冰视北约为其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基础。认为北约是冷战后唯一有能力制止战争的力量,对维护欧洲和平与稳定起着关键作用。认为在新形势下,冰需更多地依靠北约的集体防务安排。主张北约根据新形势作渐进式调整,避免削弱盟国间的防务合作。支持北约东扩、建立快反部队。主张北约继续加强在缔造和平及维和领域的新角色。支持乌克兰等中东欧国家加入北约。积极参与北约事务和维和行动,成立危机反应机构。承诺到2006年将所摊北约费用增至5亿冰岛克朗(约合840万美元)。
同欧盟的关系
欧盟是冰最大贸易伙伴。1994年冰加入欧洲经济区,2001年成为申根签证国。但由于担心欧盟共同渔业、农业政策损害自身利益以及不认同欧盟的管理方式,迄未加入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