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义大哥,我们还要多久才能找到星驰少爷?都出来这么多天了,您说星驰少爷会不会已经回去了?”董勇试探着问道,这些天,他们已经把该找的地方都找过了,就是那些人烟罕至的村子也去过了,一点儿星驰少爷的影子都没有,他们现在是一路往新安郡赶,边赶边寻人,天大地大,这样子究竟要怎么找到人?
董义摇摇头,表示他也不清楚,一行人在一间客栈停下来,董义吩咐店小二照顾马匹,自己则带着他们进了客栈休息。
一行人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全都眉头紧锁,只要一天没找到张星驰,他们就一天不得安宁,就在他们用了饭菜,低声商量着下一步计划时,张星驰已经走进了这个小镇。
看着繁华的镇子,张星驰摸了摸怀中的夹层,那是他离开之前顾水秀特地给他准备的,一个牛皮做的夹层,可以防水,里面装着两千两的银票,剩下的三千两已经被他花完了,其余装在荷包里的散钱也在落入江里的时候被江水冲走了。
此时他能依靠的只有这两千两银票,可是他这身打扮,谁也不会相信他能拿出这些银票,到时候要是被盯上可就麻烦了。
迫于无奈之下,张星驰只能采用迂回政策,偷偷流进一间客栈,找个有钱的旅人,偷一身体面的衣服,只要有了衣服,他梳洗一番,必定又是人模人样,走出去谁也不会把他当成小乞丐,只是这装扮可能还要改一改。
打定主意,张星驰在镇上挑了一间看起来比较大气的客栈,趁店里的伙计没主意,灵活地遛进了客栈里面,光顾了两三间没人的厢房之后,什么也没找到。
张星驰有些不耐烦地继续往下逛,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一间没人还有衣裳的厢房,虽然里面只有女人的衣服,但架不住这衣服华丽,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在加上他现在是通缉犯,打扮成翩翩公子出门很容易被发现,可要是打扮成大家闺秀,谁会想到他就是那个通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