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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不属于这里(3 / 4)

这一觉宋阳睡得舒坦,荒野海岛,自然不如自家的狗窝来的舒适。

——加上全自动步枪带来的底气,他根本不惧帮派之人找他麻烦。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起身出门。

天色已经不早,巷道内的邻居也都已经起了。

“宋爷早!”

“宋爷安好!”

“见过宋爷!”

沿路走出来,巷道内遇见的邻居,洗衣的、打水的、做菜的,无论男女老幼,全都放下手头的活计,恭敬地朝宋阳打招呼。

宋阳则是不假辞色,只是随意朝他们点头。

众邻居也是习以为常。

倒不是宋阳故作高冷,而是他知道,身为整个黄柳县赫赫有名的“疯虎”,这些邻居对他,是怕多过敬。

若他也热情回应,想跟他们交朋友,反倒要把他们都给吓着了。

当然,对于邻居的尊敬和行礼,他也不觉得受之有愧。

毕竟因为他的存在,斜阳巷的治安,在整个西南坊,乃至黄柳县内都是排名前列的。

一直走出斜阳巷,穿过飞燕巷,宋阳按照往日的习惯,来至青衣巷巷口。

果不其然,老林头已经带着他的孙女小棉花,推着一辆简陋的独轮餐车等在这里了。

“宋爷,您早!”

一见宋阳,老林头登时露出恭敬讨好的笑意,从餐车上取出两张还冒着热气的油亮炊饼,用干荷叶包好递给宋阳。

“宋大哥,这是火晶柿子。”

一旁身材单薄的小姑娘,两颊红艳艳似苹果,捧着两颗圆溜溜的火红柿子,递给宋阳。

小棉花,老林头的孙女,十一二岁,一双大眼水灵灵的。

在前世,这还是上小学年纪,但在这里,已经要跟着祖父出来一起讨生活了。

宋阳暗叹一声,接过柿子和炊饼,先是嚼了一大口炊饼,然后把个火晶柿子在衣服上擦了擦,咬破一个小缺口,直接塞到嘴边用力一吸。

甜浆似的柿子汁液,混合油饼的香气和滋润,让宋阳脸上不自觉露出几分畅快。

“宋爷,味道如何?”

“一如既往。”

“宋爷喜欢就好。”

“对了,我上回在你这里吃朝食,是什么时候了?”

“宋爷,是前日。昨日我带着小棉花,在此等了两刻钟,见您没来,也就走了。”

“一天么……”

也就是说,从他去到深渊战场,到回来,现实世界差不多正好过去一天一夜。

再联想到,杀死倪祭乐之后,信息似乎提示,时间轨接驳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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