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要点:每个国家选择八匹高头大马由八个骑手统一驱赶,用木架和绳索分两排四位固定妥当,另引出铜环线与另一个国家八匹马所引之铜环相扣,中间系一红布条以做标志,若红布偏离中线原点位置八步开外则一方取胜、另一方落败。
“象”赛的双方对决顺序是按照“砲”赛的成绩进行的排列,即:
第一组,第二名的秦国队VS第七名的韩国队;
第二组,第三名的楚国队VS第六名的燕国队;
第三组,第四名的魏国队VS第五名的齐国队;
第四组,第一名的赵国队VS第八名的中山国队。
各组别决出胜负之后,第一组失败的队伍将和第二组失败的队伍决出失败队以参加第七、第八名的争夺;第三组失败的队伍将和第四组失败的队伍决出失败队也参加第七、第八名的争夺;
第一组失败的队伍将和第二组失败的队伍决出胜利队以参加第五、第六名的争夺;第三组失败的队伍将和第四组失败的队伍决出胜利队也参加第五、第六名的争夺。
第一组的获胜队伍和第二组的获胜队伍进行PK决出失败队伍参加第三、第四名的争夺;第三组的获胜队伍和第四组的获胜队伍进行PK决出失败队伍也参加第三、第四名的争夺。
第一组的获胜队伍和第二组的获胜队伍进行PK决出优胜队伍参加第一、第二名的争夺;第三组的获胜队伍和第四组的获胜队伍进行PK决出优胜队伍也参加第一、第二名的争夺。
“象”赛是这样积分的:第一名可积16分,第二名可积14分,第三名可积12分,第四名可积10分,第五名可积8分,第六名可积6分,第七名可积4分,第八名可积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