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书墨砚跑过来,上下打量一番自家小公子,见他无碍,但还是关心的问道:“小公子,可有哪里受伤?”
“哎呀,手背破皮了。”墨书赶紧小心翼翼的将他的右手捧起来,心疼的看着白皙纤细的手骨节处泛着丝丝血迹的伤口,“小公子,疼不疼啊,我们先回院里将伤口处理一下?”
东河曦不在意的看了眼,“无妨。”
“对了,他们说的癔症是怎么回事?”
精神力的原因,院里的所有动静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那些人嘴里说的癔症,他自然也是听到了。
“这个。”墨书墨砚对视一眼,不知要如何说。
府里的人虽然惧着癔症发作时的小公子,但私下里也会骂小公子是有疯病。
小公子虽然不介意,但他们还是会避免在小公子面前提到癔症二字。
东河曦看了他们一眼,蹙眉,“怎么,不能说。”
“也不是。”墨书连忙摆摆手,挠了挠头看向墨砚。
他来侍候小公子时,小公子已经有癔症了。
倒是墨砚,早前是侍候三少爷的。
他更清楚。
墨砚道:“小公子你不足月便出生了,因此有些弱症,幼时时常生病。两岁那年,一次二少爷下学早,趁着老爷与正君不在,支开了看护你的人,将吃完药正睡得熟的你抱着去了他的院子,让他养的一头狼犬吓唬你。也不知当时发生了何事,只知等三少爷下学回来发现你不见了时,我们在二少爷的院里找到了满身是血的你。”
想起当时的血腥场景,墨砚到现在还有些后背发凉。
因此再开口时,清朗的声音都有些低沉了下去,“当时二少爷的院子里,到处是那头狼犬的残肢,狗血洒得四处都是,你就拎着还滴着血的狗头站在二少爷的卧室床前,见我们来了,笑得一脸的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