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不知道坐了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一小时。他的大脑停滞,既没有思念纽约的家人,也没有思考劫持者的身份。他只是沉默地坐着,好像自己只是个没有生命的物件。
倏忽之间,在这超然物外的状态里,一个清晰的念头突然跳入脑海,仿佛雷电劈落,弗兰肯斯坦的怪物苏醒。
那是一个让人兴奋的想法。带着电流般的战栗,他像是得到指令的机器,按下了开机键,只想忠诚且一丝不苟地执行——把她带回来。
把艾波洛妮亚带回来,带回他的身边。如果她不愿意,就用子弹打穿她的小腿。他知道用何种角度射击,可以极小地损坏腿部肌肉。等她跌倒在地后,他会像抱新娘一样双手抱起她,让她纤细的胳膊环住自己的脖子。如果她哭了,那更好,他不介意为她吻去那些泪珠。
总而言之,他要把她带回来。
秉持这个念头,迈克尔关上了车门,考究的手工皮鞋踩上砖石地面。
夜色深沉,他手握着枪,双手插在西装的衣兜里,沉默地走在路边,远远避开忙碌的宪兵。
他们似乎在追捕什么人,迈克尔冷漠地想,最好赶紧找到那个杂碎,不要妨碍他找艾波洛妮亚。
巴勒莫主城区很小,步行一下午便能走完。他历来是个很有耐心的人,沿着主干道缓步而行,寻找那个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身影,思考着应该如何安置受伤的她——要找一间带电梯的屋子,不能太大,因为她随时都得在自己的视线里。
正当他苦恼应该为她挑选一双什么样的拖鞋时,一个人影从幽深的巷口跌出,恰到好处地落在他的怀里。
那是柑橘、柠檬花、葡萄酒混合而成的曼妙芳香。迈克尔知道,他的艾波洛妮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