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知青们都是些小年轻,又是青春躁动时期,一旦下乡少则三四年,多则要五六年才能回城,所以也能理解他们。
但是霍书晏不一样,他根正苗红,真正的大院子弟,所以他赶紧压低声音劝道:“霍同志,你不要冲动!”
“小瑾她虽然长得标致,但是……是个傻的,你不能因为想帮她,就搭上自己一辈子娶她呀!”
霍书晏回头看向宋瑾,紧紧攥着自己衬衫,布满新旧疤痕的小手,还有眼眸深处的那抹胆怯与不安,语气坚定,“队长,我考虑清楚了。”
周正神情一滞,心底还抱着一丝希望,话锋一转,“那我们再问一下,小瑾的意见吧。”
宋富贵才将美滋滋地将三十块钱,揣进裤兜里,这还没捂热呢,结果又再次提心吊胆了起来,他不停给宋瑾使眼色。
这傻子可千万别说什么,要跟他们回去,她要是让他好不容易到手的钱飞了,他非打死她不可!
“小瑾,你告诉我,你愿意跟霍知青走……结婚吗?”
周正问完话后,宋瑾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看向自己,她吓得紧紧抱住霍书晏的胳膊,仿佛这样才能得到一丝安全感。
胳膊紧贴着凹凸有致的曲线,霍书晏的手臂立刻紧绷了起来,将白色的衬衫都衬得鼓鼓的。
这是霍书晏第一次这样亲近一个女孩子,他面颊滚烫,连带着耳朵根都红了,试着抽了抽手臂,谁知宋瑾却越抱越紧,生怕他不要她了。
他无奈,不敢再动,漆黑的凤眸安抚似的看着她,“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