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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无赖法案(2 / 5)

‘名单’的内容很简单,只要dea认定某个米国之外的企业、个人和相关合作者,存在在米国从事运输、贩卖面粉的嫌疑。

今后这些集团、个人,将被禁止在米国从事金融、进出口和高科技等行业。

金融和进出口两项,是几大财团主动要求的,目的无非是排除他们在米国之外的竞争对手。

那些被例如名单的外国企业,再想把产品卖进米国,就只能先把东西卖给米国的企业。

这等于被米国资本先咬一口利润。

或者成本上升,价格也跟着上升,而失去竞争力。

至于高科技行业,则是李长亨要求的。

最让人恨的牙痒痒的是,‘嫌疑’和被dea拿到确定证据,完全是两回事。

dea认为谁有嫌疑,国外的资本就得一边忍受生意上的损失,一边自己找证据证明自己没在米国卖面粉,或者和那些面粉商没任何业务往来和关系。

虽然没完全切断国外势力和米国做生意的希望,但自我证明的过程,基本上都得以年来计算。

在上诉的过程中损失的金钱还好说,但拖上三五年,不是破产,就是放弃米国的市场了。

这决案一发起,瞬间让无数米国之外的企业和利益集团心惊胆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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